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60号
《全民健身条例》已经2009年8月19日国务院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十日
全民健身条例
第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计划地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加大对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等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均衡协调发展。
第十二条 每年8月8日为全民健身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加强全民健身宣传。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在全民健身日结合自身条件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在全民健身日组织开展免费健身指导服务。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开放;国家鼓励其他各类体育设施在全民健身日向公众免费开放。
第二十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和互联网站等应当加强对全民健身活动的宣传报道,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增强公民健身意识。
--------------------------------------------------- 详见下面网页---- http://www.gov.cn/zwgk/2009-09/06/content_1410533.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