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亚里士多德提出“神是思想的思想”之时(《形而上学》Ⅻ7,1172b14-30;Ⅻ9,1074b25-35),当新柏拉图主义者和托马斯·阿奎那痴迷于解释上帝之言“我是我所是”,Ehyeh-Asher-Ehyeh,I Am Who I Am)之时(《旧约·出埃及记》),似乎反映了西方哲学思想的宿命。然而,以儒道互补为基本格局的中国传统哲学却没有陷溺于此,古代文化也未孕育发展出诸如基督宗教之形态,而是独辟蹊径地发展出了以心性论、实践哲学、精神哲学和境界形而上学为核心的形而上学。这是不是卓荦不群,蕴含着富于启示未来哲学思考的价值与意义呢?
在近代以来的中国哲学研究传统中,汤用彤的魏晋玄学研究开创了一个范例。他自觉取法文德尔班的哲学史写法,指出魏晋玄学(尤其是王弼)的创造性在于提出了一种“本体论”。他说:“汉代寓天道于物理。魏晋黜天道而究本体,以寡御众,而归于玄极;忘象得意,而游于物外。于是脱汉代宇宙之论(Cosmology or Cosmogony)而留连于存存本本之真(ontology or theory of being)。”(《汤用彤全集》第4卷,第41-42页)这几乎就是汉代学术与魏晋学术之重要区别,“简言之,玄学盖为本体论而汉学则为宇宙论或宇宙构成论”。(同上,第57页)
不少中国哲学诠释者都使用“本体”“本体论”概念。比如方东美通过深入的会通比较,反复讨论了宇宙论、本体论和超本体论之间的关系:自古希腊以来的西方哲学如果说是本体论的话,那么老子对于“众妙之门”的哲学追寻则是一种“超本体论”(me-ontology)。(参见方东美,2012年a,第126页)他说,道家哲学不仅要从本体论(ontology)角度审视,更要从超本体论(me-ontology)向度予以阐发,因为道家哲学问题并不陷溺于本体论,而是自“有”至“无”,“把本体论再向上推求,变作‘超本体论’,变作‘非本体论’,认为那个宇宙之后、之外、之上,有更深的、更高的、更远的宇宙根本真象。”(方东美,2012年b,第28、187页)还说:“老子本体论之‘有’,超本体论之‘无’,以及有与无一个大的结合。这个大的结合是哲学最高的智慧,精神上面的统一,以它为归宿,可以把荒谬的世界变成和谐、宁静的精神生活领域。”(同上,第202页)再如牟宗三默认了“体”具有本体论(ontology)的意义,甚至宣称宋明理学所谓“心体”“性体”(以及“道体”“天命不已之体”“易体”“中体”“太极”“太虚”“诚体”“神体”“仁体”等)皆是那种ontological being,即本体论意义上的实体,而儒家哲学也就变成了“本体论的存有之系统”(system of ontological being)。(《牟宗三先生全集》第5册,第53、62页)其所谓“性体”,就是“道德的创造实体”(moral creative reality),“心体”即“形而上的心”(metaphysical mind)。(同上,第44-45页)这是其“道德的形上学”(moral metaphysics)的基础概念,其中包含了“本体论的陈述”与“宇宙论的陈述”或者“本体—宇宙论的陈述”(onto-cosmological statements)。(同上,第10-11页)
逻各斯(logos)概念十分重要,与道家哲学的“道”似成对比。(参见谢扶雅)《新约·约翰福音》的第一句话是(In principio erat Verbum),旧译“太初有道”。Verbum(言语)是逻各斯/logos)的拉丁文对译;将“逻各斯”译作“道”,此例翻译所包含的“前理解”真是意味深长。实际上,“逻各斯”(logos)比较合适的中文对译语词是“理”,而在道家哲学中“道”与“理”迥然不同。
据研究,逻各斯(logos)在公元前5世纪的古希腊是个多义词,其意涵包括:言语、叙述、思想、原因、理由、论证、尺度、标准、分析,以及后来的定义等(参见吕祥,第21-26页);但其最基本也最关键的含义还是言语、叙述,逻各斯是理性(思想)的表述,也是对事物本质的表达;宇宙法则等同于语言法则。其后,巴门尼德(Parmenides of Elea)提出了两个重要命题:
这里,不妨沿着方东美的思考继续前进。对于道家所谓“道”,方东美先生“曾经借用英国哲学家布拉得莱(F.H.Bradley)的一个断语,他说,根本的哲学问题就是要描绘‘真之又真的真实’(really real reality)。但是这种‘真之又真的真实’,在西方哲学里面,从希腊一直到现在,还是要想尽方法,拿语言文字去描绘它。”然而老子却说“道可道非常道”“道隐无名”。“所以我从布拉得莱所用的名词里再造一个新词,叫做‘玄之又玄的奥秘’(mysteriously mysterious mystery),然而这一句也不过是指点一个路径。假使你要探索宇宙的真象,那么向上面探索还有无穷的层次。”“要了解了这一点,就知道老子的根本哲学,不能够拿寻常的本体论来概括,而应当在本体论上面再有所谓的‘超本体论’(me-ontology)。”(方东美,2012年b,第188页)这段论述精辟透彻、耐人寻味,但我想最好还是比较形而上学与metaphysics之异同,并以此把握中国哲学的理论范式和思想特征。
第二,古希腊的形而上学(metaphysics)确立了以逻辑学、知识论和本体论为核心的理论范式,成为西方哲人探求哲学真理的思维方式,可以说这是自柏拉图以来西方哲学的宿命。从比较研究的视野看,一个有意义的问题是:西方哲学(形而上学和本体论)为何、何以那么深地纠结于神学?无论从历史看,还是从理论上分析,自古希腊以来的西方形而上学都难以摆脱趋向神学的宿命。当亚里士多德提出“神是思想的思想”之时(《形而上学》Ⅻ7,1172b14-30;Ⅻ9,1074b25-35),当新柏拉图主义者和托马斯·阿奎那痴迷于解释上帝之言“我是我所是”,Ehyeh-Asher-Ehyeh,I Am Who I Am)之时(《旧约·出埃及记》),似乎反映了西方哲学思想的宿命。然而,以儒道互补为基本格局的中国传统哲学却没有陷溺于此,古代文化也未孕育发展出诸如基督宗教之形态,而是独辟蹊径地发展出了以心性论、实践哲学、精神哲学和境界形而上学为核心的形而上学。这是不是卓荦不群,蕴含着富于启示未来哲学思考的价值与意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