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2240|回复: 3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悠着点!多人跳入江中拒绝救援。点评:冬泳队员也应守规矩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8-7-18 04: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汇泉湾泳客 于 2018-7-20 15:47 编辑

@香官愚叟 @三弄里 @乐载黄河故道 @山苗 @天中华姐 @青岛腊梅 @DLW @大自然郝 @尘埃落定 @蓝色海湾 @崔大嘴 @山水游@牛弟的阿哥 @一片山水 @wan老兵新传 @小鱼儿外婆 @沈阳天路 @岸上人 @威海杆哥 @今来 @铁锚 @合肥冬泳 @@邺风洹波、快活鱼@快乐海洋 @精灵企鹅 @大道致简 @冬笑 @四元柱@韩水冬泳@天池水怪  @冬晨泳@滴水穿石 @青岛梭鱼 @洪499683166   @QD八大关   @探索冬泳123   
  洪峰过境时,消防员接到报警:有人漂浮在江水中间!

消防人员接报后马上出动,沿江水奔波近一个小时终于找到了这7个人。可当消防员准备抛掷救生圈时,这些人却拒绝了救援,表示自己是专程来"体验洪水"的!

被劝上船的两人又跳回江中

近日,一段消防官兵驾冲锋舟在嘉陵江中搜救"落水者"的视频在网上引起争议。视频中的"落水者"自称为了体验"洪峰漂流",特地在洪水过境的时候下水。

参与救援的重庆市北碚区消防支队城南中队中队长王植向北京青年报记者回忆了当天的经过。王植表示,7月13日下午近5时,重庆市北碚区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发现北碚境内嘉陵江中有人影。支队立即调度城南中队携带冲锋舟前往。

王植表示,相关部门早已发出嘉陵江洪峰过境的预警,所以当时江面没有船只航行。江水水流湍急、暗流颇多,他们的冲锋舟也是一路颠簸。

与此同时,还有江边另一路救援人员在沿江公路开车寻找"落水者"。经过近一个小时奔波、十多公里的搜寻,消防官兵终于在北碚水土码头附近水域发现了他们。

但令救援队员意想不到的是,当冲锋舟接近7名"落水者",准备抛掷救生圈时,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他们自称是某游泳协会成员,认为此次洪峰"难得",要体验"洪峰漂流"。在经过十几分钟劝说后,有两名男子上了冲锋舟。但是没过多久,他们又再次跳入江中。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5 收起 理由
精灵企鹅 + 5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2#
 楼主| 发表于 2018-7-18 04:32 | 只看该作者

消防员一度劝说两名游泳者上了冲锋舟。视频截图

消防队员无奈护送至天黑

当天坐镇指挥的重庆市北碚区消防支队参谋长刘锦强告诉北青报记者,从选择的江面位置到他们的着装,他判断这7人绝不是第一次在大江大河里这样游泳。"他们选择了江心水域,能避开漩涡。漂流者身上穿的救生衣也属于更加贴身的专业救生衣,不是普通船只上用的那种。而且每个人的身上还都绑了不止一个漂浮球。"

但即便是这样,也不代表他们的漂流就有安全保证。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事发当天,洪峰正在过境嘉陵江。嘉陵江合川东津沱站当天5时数据显示,洪峰水位210.93米,超警戒水位6米,超保证水位4米。

刘锦强说,漂流者自称从北碚区水域下水,要漂至沙坪坝上岸。但在冲锋舟之前寻人所驶过的水域,水流湍急,即便是船只行进都存在被掀翻的危险。直到水流相对较缓的位置,船只才追上漂流者试图实施救援。

参与救援的王植表示,此后消防队员只得驾驶冲锋舟在洪峰中一路护送他们,岸上的救援人员也只能驾车跟随,整个过程长达一个多小时。"我们没有权力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只能去劝阻和引导。"

直到当天晚上7点左右,天色渐暗,冲锋舟不能冒风险夜行,消防人员只得在此时停止跟随。

事后,刘锦强把相关视频、图片资料转交给了当地的公安部门。刘锦强解释,消防部门也没有强制将这些人带离的权力,"如果我们强行采取控制措施,双方在水面上产生摩擦,那样反而更容易出意外。"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018-7-18 04:32 | 只看该作者

消防人员将漂流者救上冲锋舟,但不久后他们又跳进洪水里。供图|重庆市北碚区消防支队

专家:漂流者对自己不负责

这段视频上传至网络后立刻引来了谴责,网友除了"心疼"消防官兵被迫一路"陪游",更多的评论是谴责漂流者不尊重自己的生命,更是对公共救援资源的无谓消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旭昨日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漂流者的确有浪费公共资源的行为。就漂流者行为而言,在洪峰过境期间,私自进入嘉陵江漂流,本身是对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游泳爱好者应当遵守基本的安全常识。作为政府部门,应该在特殊时期做好警示,不仅要发布预警,还要在重点江段周边增加人员或设施,防止民众进入江中。

另外,该事件中的漂流者还介绍自己是某游泳协会成员。对此,王旭说,专业领域协会一般都会在章程中约定会员的相关行为,并可以对内部成员实施必要的惩罚权。因此,可以通过专业组织的自我规范以及社会的道德评判,让漂流者对自己的违规行为有所忌惮。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8-7-18 08:29 | 只看该作者
安全第一是必须的!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8-7-18 09:43 | 只看该作者
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18-7-18 04:32
消防人员将漂流者救上冲锋舟,但不久后他们又跳进洪水里。供图|重庆市北碚区消防支队专家:漂流者对自己不负 ...

真是在作死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8-7-18 10:45 | 只看该作者
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18-7-18 04:32
消防人员将漂流者救上冲锋舟,但不久后他们又跳进洪水里。供图|重庆市北碚区消防支队专家:漂流者对自己不负 ...

安全第一要牢记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10 收起 理由
汇泉湾泳客 + 10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8-7-18 11:32 | 只看该作者
这种体验不可取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8-7-18 15: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楼主| 发表于 2018-7-18 16:21 | 只看该作者
山苗 发表于 2018-7-18 08:29
安全第一是必须的!

谢谢老朋友山苗长老第一时间关注,点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楼主| 发表于 2018-7-18 16:22 | 只看该作者

谢谢老朋友杆哥关注,点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楼主| 发表于 2018-7-18 16:22 | 只看该作者
今来 发表于 2018-7-18 10:45
安全第一要牢记

谢谢老朋友今来兄关注,点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楼主| 发表于 2018-7-18 16:22 | 只看该作者

谢谢老朋友天路版主关注,点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楼主| 发表于 2018-7-18 16:2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老朋友七彩阳光关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8-7-18 18:37 | 只看该作者
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18-7-18 16:22
谢谢老朋友杆哥关注,点评

不客气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8-7-18 19:41 | 只看该作者
安全第一要牢记。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16#
 楼主| 发表于 2018-7-19 04:2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楼主| 发表于 2018-7-19 04:21 | 只看该作者
冬晨泳 发表于 2018-7-18 19:41
安全第一要牢记。

谢谢老朋友冬晨泳关注,点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18-7-19 09:14 | 只看该作者
安全第一!!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19#
 楼主| 发表于 2018-7-19 14:5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老朋友精灵企鹅关注,点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18-7-19 20:5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题目很不友好。

激流,他们都懂;风险,人家也知。自然水域的漂流,人家也会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作为旁观者,或者不会游泳的人,或许就拨打了报警电话,就出动了救援力量。但人家也表明了不需要救援,你离开就是了。愤愤不平地说“作死”,什么心态???

老朋友的转发,该改一下题目。如何?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20 收起 理由
汇泉湾泳客 + 20 淡定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5-4-28 18:25 , Processed in 0.043704 second(s), 12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