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913|回复: 1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酒民的福音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1-11 15: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酒是不少人眼中的“祸害”,不仅伤肝伤肾,万一来个酒后驾车出了事故,还会让人伤心。不过,现在越来越多的研究证实,喝点酒其实对身体大有好处。美国研究人员一项最新研究发现,少量饮酒有助于减少罹患腿部动脉疾病的几率,这一研究结果发表在1月份出版的《美国流行病学杂志》上。美国贝丝·伊斯雷尔医疗中心的研究人员对5635名志愿者进行了7年半的追踪调查发现,每周饮酒1―13次的人,上年纪后患腿部动脉疾病的几率比不喝酒的人要低44%。研究人员解释,随着人的年龄增加,腿部动脉血管会逐渐硬化,从而影响到腿、脚踝和足部的血液循环,导致腿部疼痛、烧灼感、手脚冰凉和皮肤变色等,而适当饮酒正好能改善这些状况。

  可即便如此,很多人对此还是心有余悸――保健和伤身之间的“度”该如何把握呢?湖北省中医院国家级名老中医,博士生导师涂晋文教授为我们做出了解答。

  现在酒类的品种繁多,白酒、红酒、药酒、啤酒、黄酒等等,不同种类的酒其酒精的度数也不一样,那么每天喝什么种类的酒、什么时候喝、喝多少为宜呢?涂晋文说,喝酒保健在晚上6点左右最好,也就是晚餐时。因为酒精经肝脏分解时需要多种酶与维生素的参与,而人体此时分解的解酒的酶相对多一些,有利于乙醇的分解,再就是晚上不会影响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有一部分人群还能帮助促进睡眠。根据自己的体质状况,一般情况下,酒的酒精度数越高,则酒量就应相应减少,从一天的总量上来说,白酒一般应控制在50毫升左右,药酒控制在100毫升左右,黄酒也可以在100毫升左右,红酒控制在150毫升―200毫升,啤酒控制在500毫升左右为宜。

    《生命时报》

2#
发表于 2008-1-11 18:49 | 只看该作者

将进酒
李白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

与尔同销万古愁。  

3#
发表于 2008-1-11 17:5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越来越多的研究证实,喝点酒其实对身体大有好处。

关键在于量的把握.

4#
发表于 2008-1-11 17:47 | 只看该作者

现在越来越多的研究证实,喝点酒其实对身体大有好处。

关键在于量的把握.

5#
发表于 2008-1-11 15:30 | 只看该作者
适量适度就是福
6#
发表于 2008-1-12 20:08 | 只看该作者
我老父亲每天必喝,我长这么大没见他喝醉过,现年73了还开了一个门市部。
7#
发表于 2008-1-11 21:28 | 只看该作者
但愿人长“酒”、千里共举杯。
8#
发表于 2008-1-11 21:34 | 只看该作者

浅酌惟知酒至尊!

关键是要把握好量。

9#
发表于 2008-1-11 21:08 | 只看该作者
适量饮酒对身体有好处。每天来一盅。
10#
发表于 2008-1-11 20:37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冬泳缘[/B] 发表:

现在越来越多的研究证实,喝点酒其实对身体大有好处。

关键在于量的把握.

11#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 20:52 | 只看该作者
福、祸相依也!
12#
发表于 2008-1-13 22:53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兔宝宝[/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睢县小鱼[/B] 发表: 学着喝酒,但是不学吸烟

我总是认为,酒适量喝点对人有好处,烟可是纯害无益啊。

[/quote]决不吸烟!
13#
 楼主| 发表于 2008-1-13 21:34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睢县小鱼[/B] 发表: 学着喝酒,但是不学吸烟

我总是认为,酒适量喝点对人有好处,烟可是纯害无益啊。

14#
发表于 2008-1-13 11:57 | 只看该作者
学着喝酒,但是不学吸烟
15#
 楼主| 发表于 2008-1-14 08:26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海底森林[/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兔宝宝[/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睢县小鱼[/B] 发表: 学着喝酒,但是不学吸烟

我总是认为,酒适量喝点对人有好处,烟可是纯害无益啊。

[/quote]决不吸烟! [/quote]

精神可佳!向您学习!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5-1-22 08:41 , Processed in 0.034463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