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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4 15: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吴庆宝:英雄的尊严,我们该如何捍卫——英雄荣誉立法迫在眉睫
2016-09-24 00:59:00环球时报吴庆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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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由狼牙山五壮士、邱少云等英雄先烈事迹引发的网络热议,提出一个严肃的命题:半个多世纪之后的今天,我们该以怎样的目光回望逝去的先烈,当遇到贬损英雄荣誉的言行时,我们该如何应对?一部分网民提出可以提起侵权之诉,一部分网民提出要进行立法,通过健全法律以正视听。  我非常赞成立法的建议,只有通过立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网民的关切,让更多的人了解到授予英雄称号的来龙去脉,明白依照程序授予的英雄称号并非随意为之,是为激励更多的人发扬牺牲精神,为国家强盛、人民幸福而努力奋斗。  英雄荣誉立法主要包括:英雄称号的授予,称号的宣传与维护,英雄家属的抚恤,纪念场馆的管理,当英雄荣誉称号受到质疑时的法定解释机关,英雄荣誉称号受到污损时的法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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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雄荣誉称号基本由部队等基层单位上报,由最高决策层决定是否授予英雄称号,有的英雄还伴有国家主要领导人的题词、批示,足见这项工作自上而下的高度重视、程序之缜密。  对于已经牺牲的英雄,其亲属的抚恤则由地方民政部门负责解决,没有亲属的则不存在抚恤问题。但都有一个荣誉称号的维护问题,在之前不为大家所关注,而在今天,却成为一个需要高度重视的法律问题。原则上,英雄的纪念场馆、纪念碑在何处,那里的政府就应当成为维护英雄光荣称号的主体单位,具体讲就是当地的民政部门。如果英雄生前本来就是地方干部,英雄的后续管理工作自然由地方政府负责。  发生污损英雄荣誉言论、行为的,地方政府往往以权责不清为由被动观望,英雄所在部队或组织也基本因时间过长,没有了专门部门管理英雄荣誉引发的参观、学习、体验等活动。这样,一旦不实言论一出,许多不明真相的网民就信以为真,跟着附和,一时间是非混淆。如果我们有关于英雄的专门管理部门,那么,网民的疑虑都可以通过查询、参观、学习等方式解决,而无需相信个别人的言论。一旦个别人的言论造成不良后果,相关管理部门还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请求司法机关制止侵权,由侵权人承担污损英雄称号的法律责任。  英雄称号已经不再是哪一个人的事情,也不能局限在他的家庭范围之内。为应对公益诉讼难,《民事诉讼法》增加了有关环境等方面的公益诉讼制度,建议可以考虑把英雄荣誉维护纳入公益诉讼范畴,由政府指定专门机构办理相关维权事宜,到法院提起公益诉讼。
  全国人大有必要作出立法决定,并责成军委相关部门会同民政部制定《英雄荣誉维护法》,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而这正是我们这个时代最为需要的。(作者是北京市法理学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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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4 16:01 | 只看该作者
 全国人大有必要作出立法决定,并责成军委相关部门会同民政部制定《英雄荣誉维护法》,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而这正是我们这个时代最为需要的。让那些为英雄泼污的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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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9-24 16:1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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