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克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据报告起草组负责人透露,这句表述是李克强总理亲自加入的。
“有权不可任性”之所以引起广泛共鸣,因其顺应民心,切中时弊。目前社会存在的一些问题,恰恰是官员有权太过任性造成的,且不说山西等地出现大面积、塌方式的腐败,其他方面也存在“任性”,比如借故拖延的结构调整,不计成本的盲目发展,贫富悬殊的分配结构,杀鸡取卵的强制收费、无视法律的暴力截访等等,无不表现出权力的任性、恣意、放纵与骄横。
权力的确如同鸦片,一旦成瘾,很难戒除。有了权就有了被人巴结,迫人行贿的快感;有了权就有了警车开道,言出法随的特权;有了权就有了锦衣玉食,美人陪睡的享受;有了权就有了俯视众生,目空一切的威严。然而,这一切贪腐的表现形式,即使在一些较为落后的国家也不多见。问题出在哪里呢?李克强总理的报告一经披露,就有论者声称,“关键在于权力不透明”。而我以为,更关键的在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权为民所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两项重要的政治要求尚未落到实处。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那么,权力是如何转移到官员手中的呢?那就是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权力委托制度,选举官员履行管理职责。通过这一制度,人民群众真正能够充分行使民主权利。
然而在现实中,许多地方图形式、走过场,而选举出来的官员,任期未满随意调离与提拔,更是司空见惯。一些机关叠床架屋,机构臃肿,十羊九牧,从而背离了马克思早在《法兰西内战》中已经提出的“廉价政府”的要求。某些基层部门甚至出现了在选举机制中落选,竟然在党委系统中得到提升这种“人民不爱党委爱”的现象。正是由于上述种种怪事,使“权为民所赋”的正确方针遭到了扭曲。
“自以为是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用卢梭这句话来描述周永康、徐才厚等曾经权倾朝野的“老虎”再合适不过。胡长清临刑前忏悔:我当上副省长后,就像小猫关进牛栏,来去自由……假如别人敢揭露我的劣迹,我不至于落到死刑的地步。这应当是“有权不可任性”的现身说法版。这个镜鉴针对的不仅是官员,也包括制度。
转自3月11日天津《中老年时報》第8版 副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