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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退蒜风波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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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4 11:3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韩退蒜风波背后:蒜农难入圈子极易被潜规则

  年味越来越浓,前往王连全家的人也越来越多。除了债主们,还有来自全国的各路媒体。
  王今年36岁,是临沂市兰陵县一名蒜农,也是此次中韩贸易“退蒜风波”的主角之一。从中标对韩出口大蒜的喜悦,到被退回,期间仅用了两个多月。
  2月7日,王连全回忆称,他最初与其他几个老乡一起组织了600吨大蒜参与中标出口,而被退回后,大蒜储藏费用、运费等需260万元。“实在没有那个能力了。”他说,当初组织该笔大蒜时的费用,也是来自亲朋及银行借款。
2#
 楼主| 发表于 2015-2-14 11:44 | 只看该作者
e翁感言:
蒜农不是搞商贸的
出口更是有特殊的要求
从消息面儿上来看
蒜农被玩儿了
从大农业的角度来考虑
农贸必须要及时跟进
可谓是大农业大农贸
希望今后形成利益合作理想体
大家都有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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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15-2-14 11:34 | 只看该作者
问题出在哪里?
  来自多方信息描述,此次中韩贸易“退蒜”事件,韩国方面认为主要原因是第三方沟通、传达方面出现了问题。韩国国防部政策研究人士表示,第一次质量检查是由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在中国国内进行的。该公社当时委托其他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只对基本食品状态和标签进行了检查,对于食品安全方面并没有做详细建议检查。大蒜运抵韩国后,韩国食品医药安全处对大蒜进行动植物检疫合格,韩国农管所检验中国大蒜使用一氧化碳熏蒸消毒(COT)不符合韩国标准。
  记者梳理获悉,有媒体在分析事件缘由时,关注了山东大蒜生产过程中农药使用等问题。但在蒜农看来,其仅是一个借口。王连全介绍,韩国农管所认为此次出口的大蒜“重缺点大蒜超标”,但“重缺点”标准的解释和检验均由韩方说了算。多名蒜农代表同样认为,在大蒜备货的全部过程中,均严格按照韩方要求执行,并有收货方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人员在场全程监督,包括大蒜熏蒸消毒和低温杀虫等过程。
  韩国大农农产作为此次贸易代理公司,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对“韩国农管所质量检验不合格”感到意外。其有关人士解释,“退蒜事件”是该公司代理的货物第一次被韩国农管所“退货”,而关于所涉及的大蒜质量,她则予以委婉拒绝做出评论。
  在宋家财看来,“退蒜事件”是韩国市场大蒜充足造成。他解释称,2014年韩国大蒜丰收,或是基于完成对中国贸易顺差的考虑,而作出“退货”举动。2月4日,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就韩国退运山东省蒜农供货大蒜一事作出回应,将此次事件定义为商业合同纠纷。
  山东省商务厅有关人士介绍,山东是中韩、中日农产品(12.83, 0.27, 2.15%)贸易大省,与此同时,中韩自贸协议正在积极推进。该人士认为,贸易方在贸易过程中出现摩擦很正常,但关键是如何妥善解决,以及事前完善的准备事项,毕竟国际贸易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等特点。山东社科院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李广杰对此表达了同样观点。他坦诚,暂不论“退蒜事件”是否符合流程或产品合格与否,但事件本身或将给山东农产品出口商敲响警钟。
  2月8日,兰陵县新闻中心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涉事的十几名蒜农已准备起诉韩国农水产食品流通公社。来自商务部的消息称,截至目前,双方涉事企业已进行多轮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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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15-2-14 11:36 | 只看该作者
融不进的“圈子”
  “虽然直接向韩国出口农产品利润很高,但是此次蒜农的方式却不明智。”2月9日,李之明直言。他是德州明远辣椒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山东省主要辣椒贸易商,每年从全国各地收购辣椒,然后出口韩国。
  与大蒜类似,辣椒也是山东出口韩国的主要农产品之一。李之明解释,韩国对于进口农产品检验非常严格,而在与其进行对外贸易时,首先要了解韩国各项检验标准,并熟悉韩国贸易商。不仅如此,大规模对外涉农贸易,最好在商务厅等部门的指导下运作。
  山东省农业厅公开数据显示,大蒜是山东口岸出口量最大的蔬菜品种,占蔬菜出口量的三分之一。其内部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分析,2014年大蒜种植面积扩大带来产量猛增,新蒜上市以来国内市场价格出现下降,刺激出口量随之大幅增加。来自济南海关最新数据统计,2014年山东省大蒜出口109万吨,增长5.1%,出口值499545.5万元,下降7.6%。
  李之明向记者透露,韩国农社每年都会从山东省收购大量的辣椒、大蒜等农产品,但其并非直接到地头收购,而是通过一定规模的中间商负责收购。这些中间商有两个特点:一是在青岛、烟台等沿海城市建有大型冷库;另外则多是朝鲜族,其有韩语优势,且与韩国合作多年关系紧密。他介绍,中间商与韩国各大农社关系非同一般,一旦韩国农产品市场出现异样,首先要保证中间商的利益。此外,一般散户没有仓储(冷库)、资金等能力,一旦发生违约,恐难以承受损失之重。
  公开信息显示,2014年,山东对韩进出口达2016.8亿元人民币,增长10.4%,韩国已成山东省第二大贸易伙伴。“直接对韩贸易,应该韩方检验合格,付款后再逐批发货,而不是货款未到就全部将货发出。”李之明建议,卖方发货后,买方能否顺利收货有很多不可控因素。以辣椒、大蒜等农产品出口为例,一般散户难以融进某无形的“圈子”,除非是国内大公司直接接收韩国方面订单,否则绝大多数需要通过相关代理公司才能顺利完成生意。记者调查获悉,包括兰陵县、金乡县等在内的全国大蒜主产区,仍处于粗放型阶段,在种植、信息、深加工、出口等产业链上缺乏规划与衔接,如大蒜的医药价值没有得到真正的开发,而在出口上,也仅止于“为他人作嫁衣裳”。
  “以龙头农产品企业带动,逐步完善、打造从地头延伸至工厂的农业产业化模式。”李之明认为,届时可在中韩农产品贸易中争取更多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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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5-2-14 11:3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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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5-2-14 11:55 | 只看该作者
都市e翁 发表于 2015-2-14 11:36
融不进的“圈子”
  “虽然直接向韩国出口农产品利润很高,但是此次蒜农的方式却不明智。”2月9日,李之 ...

接受点儿教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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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5-2-14 12:17 | 只看该作者
看了楼主这一消息,稍畧有点似懂非懂,但唯一清楚是蒜农受害,那么国人应如何对待呢?我看要以牙还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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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5-2-14 12:32 | 只看该作者
应该肯定王连等人的积极主动
他们恐怕是被素质低下的蒜商压制很苦了
闯一闯还会有活路
严格说来他们已经不是蒜农的作为
吃一点苦头换来今后的一片新天地也未尝不可
何尝不是一个农商新兴体的新生呢?
祝愿他们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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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5-2-15 06:40 | 只看该作者
都市e翁 发表于 2015-2-14 12:32
应该肯定王连等人的积极主动
他们恐怕是被素质低下的蒜商压制很苦了
闯一闯还会有活路:victor ...


分析的很好!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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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5-2-15 07:27 | 只看该作者
老虫 发表于 2015-2-14 12:17
看了楼主这一消息,稍畧有点似懂非懂,但唯一清楚是蒜农受害,那么国人应如何对待呢?我看要以牙还牙!

大概是受压迫太苦了
这件事儿属于蒜农经商
建立直销模式十分合理
两头儿都好
我这里小区的超市就是和菜农直接挂钩
有时菜价比早市便宜不少
从现有的消息来看
王连是想冲出去
可能以前蒜商压价太狠被逼无奈了
但是和外商的合同太苛刻
风险也就难免了
这件事儿国家应该给与有力辅助
在国内找一个对外商贸法律娴熟的律师
尽管不太乐观
能争取多少是多少吧
另外就是通过这件事儿
今后要建立起一个合理的直销通道
我认为这才是我们最终要达成的目的
这恐怕也是王连等人心里的想法
祝他们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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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15-2-15 07:38 | 只看该作者
台湾路电鱼 发表于 2015-2-14 11:55
接受点儿教训吧。

一般来说农民都是老实巴交的
总共将近300万的损失不算小了
合同不是一般的苛刻
蒜农不是被压榨急了不会这样
呼吁国家大力辅佐基础产业
我们也曾经饱受“蒜你狠”之苦
这可都是中间商害的
为王连等人祈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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