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1897|回复: 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你要做一个什么样的人?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3-10-8 18: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你要做一个什么样的人?5 g' y( |/ f2 l1 t0 J

" ?$ ?, a; x1 I4 a9 k- Y8 F3 s. ?9 r. R, P; i& h! j" H
有两个人要去投胎,上帝就对他们说:你们是愿意做一个手心向上的人还是做一个手心向下的人?
; C% e2 |9 S! y  h6 W' Y: c# P其中一个人觉得手心向上可接到许多东西,手心向下可能要丢失东西就要做一个手心向上的人,另
: k9 `8 N3 a% [' ^6 v6 b. j) g* [一个就做了一个手心向下的人,投胎后的结果是手心向上的人做了一辈子的乞丐,整天手心向上向
3 i' A# W) O. r9 W% |& B别人乞讨,手心向下的人成了一位很有爱心的富翁,经常施舍做些善事!( O% @  C3 y- A0 t- C* I1 f
你看懂这个小故事了吗?在这个小故事里你悟到什么?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10 收起 理由
海葫芦 + 10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2#
 楼主| 发表于 2013-10-8 18:31 | 只看该作者
刚刚在看到类似的一篇文章/ s8 f, W8 |. K. c
" W# o# e' P& a* R; J% d
索取与给予4 d# b8 J) b( ?8 H6 V; F* O
 作者:王厚明 [个人散文集] + ]; z! _0 ^; n7 l4 r9 O
编者按:授人玫瑰,手留余香,只有付出了、给予了,自己才会快乐。如果只懂得收获,就会失去快乐 。( Z: q2 Q) ]* t3 X2 X: n* q
  佛教《劝世文》中有这么一个故事,阎王请两个即将转世投胎的人选择,你们是希望过索取的人生呢,还是过一种给予的人生?第一个人说:我选择过那种索取的人生;第二个人说:那我就过那种给予的人生好了。阎王于是决定了两个人的去向,那个希望索取的去当乞丐,每天接受人的施舍;那个有襟怀肯去给予的则做了大富翁,有了经济实力,于是可以天天仗义疏财,修庙铺路。故事虽短,却意味深长,发人深思。( ^2 o7 S1 f) ]+ X
  有句话说得好,心态决定命运。索取与给予完全是两种不同的心态,反映着一个人的价值选择和思想定位。在索取与给予的十字路口,奉献就是我们的路标。奉献本身就是人生的代名词,只是有的人内心不平衡,认为把最可宝贵的青春年华献给了社会,自身付出并没有得到回报,或是少了吃亏了,这种心态还是定位在索取之上的。也有这样一个笑话,说得是一个富翁落水之后,一百姓救助他大声喊道:“把你的手给我!”他却迟迟没有伸出,围观有人说,你要说“抓住我的手!”才行,果然,这回富翁急忙伸出了手。虽是一则笑话,却折射出不少人如同这名富翁一样的心态,那就是从来都是只知道索取而不会给予。如果你整日想的是在社会在岗位能得到什么,算计着亏不亏值不值,为职务升迁、进退走留等个人名利患得患失,则容易纠缠在取与舍的困惑之中,深陷在得与失的泥潭之中,迷失在名与利的怪圈之中,最终只会沦为功利庸俗而心灵卑微的精神乞丐,而得不到持久的内心安宁。- }+ R. u% {# Y$ f! ^
  我们应该思考能为社会、为工作给予什么、付出什么,也许正是因为我们的给予,社会才会变得更加美丽;也许正是因为我们的给予,岗位才变得更加神圣;也许正是我们的给予,朋友才变得更加自信。我们也会深深懂得,其实给予就是给自己机遇,给自己力量,给自己崇高。
3 ]/ c" `3 X+ B% S" e9 n/ H( }  因此,我们应正确处理给予与索取的辩证关系,切实领悟到在付出中展示才华才最有意义、在奉献中展现价值才真正快乐的朴素道理,以实际行动给予工作以满腔热忱、给予事业以聪明智慧、给予岗位以辛勤汗水、给予朋友以无私帮助,这样,我们就会变得内心充满阳光,从而成为精神高贵、生活充实、工作愉快的人。
. a! A8 }* r! m1 T% e* t/ j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2013-10-8 18:3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海底森林 于 2013-10-8 18:43 编辑 3 n( _2 i% B8 K3 h" p: @

& A2 R9 t6 [3 |' b                                                     给予与索取. ~- W( e: i" s7 m' `5 C
; V) L. H! L0 U
                                                          作者 :梁旺% i* g9 O  m. |' V  L4 Z3 [
  一位智者说过:“当你需要援助的时候,必须记住你胳膊上也有手,随着年龄的增长,你们都懂得你有两只手,一只手用来帮助别人,另一只手用来帮助自己”。我们要时刻记得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身边的人,有人说:“手掌向上是索取,手掌向下是给予”。我们不能在这两者之间寻找一个平衡,我们要做到给予比索取多,这样我们才会活得快乐轻松。# }6 |/ c3 M/ H% B/ O" E! w, `
   生活中我们很多时候总是不想付出,不想给予,只想着收获与索取。这就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烦恼,因为一味的索取,只会让朋友离你越来越远。不想付出就没有收获,不想给予就不会有所得,这两者是成正比的。我们要时刻想着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今天你给予别人帮助。日后,如果你有困难,相信别人也会伸出援助之手,特别是远离家乡之人,正所谓出门靠朋友。这份帮助别人的给予之心会让我们收获许多真挚的友情。8 O1 x- w6 L, B
   “给予”是没有任何目的,不能总想着:“我今天给予这个人帮助,我们后可以在这个人身上的到些什么!”这不是给予,这是交易,我们生活中不需要这样的交易,我们要的是没有任何瑕疵的“给予”与“帮助”,这样才能使生活更美好,使这个世界充满爱心,所以请把你的手掌由上向下翻转。/ W8 p( h# ]% t/ x' ^. e; h. e
原文网址:http://www.worlduc.com/blog2012.aspx?bid=437198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3-10-8 18:4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海葫芦 于 2013-10-8 18:42 编辑 4 l: S$ \+ r3 T% K  b
$ {1 M) c5 q7 P( L
给予永远比索取幸福!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10 收起 理由
海底森林 + 10 呵呵,能够给予的感觉才是真正的幸福!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013-10-8 19:04 | 只看该作者
海葫芦 发表于 2013-10-8 18:41 # k" `* ?. P2 {7 I
给予永远比索取幸福!
! `, o4 H1 k5 y4 D
其实给予不是显示在纯物质上的,给予包括的多了,比如精神上的、行动上的等,只要有份爱心,你鼓励别人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是给予!
7 a: i0 x+ B1 O还有您对本帖的回复就是给予我的一种鼓励,我有一份感动的背后也满含了感恩,您看到我的回复也感到心里热乎乎的,幸福的感觉油然而生!给予就是这么简单,幸福也不是太难!/ u7 x" t- V1 c

( r: V. U3 F7 u! e
2 _) X7 U+ Q' `3 ]4 U* w9 s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3-10-8 19:26 | 只看该作者
高尚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3-10-9 13:0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海葫芦 于 2013-10-9 13:08 编辑 . d- L7 D- Y2 ^! B" h/ i# V

. a' w+ ?. X) U) h有共同语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3-10-9 13:1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海葫芦 于 2013-10-9 13:12 编辑
; h! b8 v  s$ U; m3 W
海葫芦 发表于 2013-10-9 13:08 ' m4 U/ y; `5 m
有共同语言

2 l* _3 o- f2 |: u  M! v" v6 |       有时精神上的东西比物质上的更重要,比如上了年纪的父母,物质需求很少,常回家看看,唠唠家常更重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楼主| 发表于 2013-10-9 13:42 | 只看该作者
海葫芦 发表于 2013-10-9 13:10 ' U& w* f4 y5 ~; j0 A, Y
有时精神上的东西比物质上的更重要,比如上了年纪的父母,物质需求很少,常回家看看,唠唠家常更重 ...
% J1 S; m% Q0 Q; Q9 q( R
呵呵,这一段时间我又有所感悟,你认为现在父母最需要的是什么?
8 H3 F3 N- m2 ^7 [( [8 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0 08:33 | 只看该作者
白鲨王 发表于 2013-10-8 19:26 0 }2 d  \& [) m4 R/ x7 S3 h& X
高尚的人

& ~6 ~: F7 `4 e  I, J6 x欢迎光临指导
0 t& K$ B, _4 v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6-3-24 16:39 , Processed in 0.079989 second(s), 16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