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闺绣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强烈谴责删除照片的行为!!!

  [复制链接]
41#
发表于 2010-10-16 17:33 | 只看该作者
互相包容,宽容,互相理解、谅解,这才是冬泳人应有的胸怀和品德。
* o. c( s# U4 L望各位不计前嫌,团结友好,通过冬泳和冬泳网收获健康和快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2#
发表于 2010-10-16 18:1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2# 桃花水
; Z" z9 E; J5 e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3#
发表于 2010-10-16 19:0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桃花水 于 2010-10-16 19:23 编辑
& Q' P% Z6 n  O; X
4 U4 @4 e/ g% A$ R: K说起来楼主还算是幸运的,最起码知道自己的帖子是被谁“枪毙”的,我几天前发的《退会声明》点击率老高老高的,也不知刺痛了谁,被偷偷摸摸的“枪毙”了,幸亏桃花水还算“大肚”,所以,您那消消气,不就一个帖子吗?还是身体重要,对吧? 我刚刚也看了,人家也道歉了,这种道歉我接受。( q* L7 j: {( x4 M% i! U7 S! U8 h
7 t& `9 J, s: \" Y
想我们冬泳勇士是何等的胸襟,岂在乎这点鸡毛蒜皮的事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4#
发表于 2010-10-16 20:00 | 只看该作者
淡定、淡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5#
发表于 2010-10-17 04:3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桃花水 于 2010-10-17 04:35 编辑
' f  d- d. d8 [, c( O, T/ }, n7 V+ _" o; i' C+ Z4 O1 j

& ?4 e, W% L! }没有评论怎称论坛?; j+ J. {" q* J; ]* t4 ~
) z7 H/ w6 @8 Y. P' Y6 u, R
在虚拟世界里游荡,我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删帖,但是,做为斑竹主观臆断、肆意删除非违规贴,这是对发贴人极大的不尊重和伤害,每个贴都注入了发帖人的情感、寄托,如果无端被删除,岂能淡定?
, v- {& K4 o2 _4 N% T7 k2 D3 _1 E4 p' D" ~
这如同辛苦栽种的一盆花,被人随意拔出扔掉一样残酷,是很不道德的行为,此时如果做到淡定,那只能说你已经“老”了。
3 Z. Q5 D5 {# `6 G2 f- A/ I5 i
: m3 S: z$ {2 h( g( }因删帖引发的谴责、抗议,并非坏事,这是对版主工作的肯定、监督和提高,一个优秀的版主,他(她)的身边是有很多“粉丝”的,要具有很强的号召力、凝聚力和亲和力,如果拿着“权利”肆意妄为,伤害的将不仅仅是某个人。( H2 p( r$ s- s( }6 {

7 r( X2 O2 b" Z: c: r客观、公正、理性、宽容是一个优秀版主所必须具备的,否则,只有退居二线。(我至今都不知道《退会声明》是被谁删除的,“死因”不明 )
4 m: m+ Y  ~- O, k4 q
# S0 l5 l( s% R  N# O. u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6#
发表于 2010-10-17 04:37 | 只看该作者
健身,博爱,平等,和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7#
发表于 2010-10-17 08:1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冬鸟 于 2010-10-17 08:17 编辑
6 P# d: v$ H9 x% @7 R& X# @$ Q! n! J
; T" Q* V  U+ \

9 L& B4 f; [: h             无              语
! `1 X3 @( W; a+ w  l2 M我非常想念以前我们风风雨雨走过来的冬泳队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8#
发表于 2010-10-17 08:23 | 只看该作者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9#
发表于 2010-10-17 08:4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47#8 |7 _5 m, W# {- m' |
以前我们风风雨雨走过来的冬泳队们。现在都健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0#
发表于 2010-10-17 09:11 | 只看该作者
冬泳的目的不光是健身交友,更是要融入自然、修身养性、颐养性情、提高情操、内外兼修!才是至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1#
发表于 2010-10-17 09:21 | 只看该作者
  我对版主有意见!坚决反对随意删掉网友们的照片!# t! {1 \% L, B, d/ i
  冬泳网是冬泳人交流最好的平台。发文章和相片只要不违法乱纪版主就不能滥用权职删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2#
发表于 2010-10-17 09:2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3# 桃花水
; x5 K; k9 {9 E, b& l" W
. y. d3 W' T9 t# s! }
# ]3 G' b6 T+ U8 J8 S+ r  兄弟,我看了你的退会帖子,估计还没退吧?网友们对您的关爱放在心里,删了也没办法。想不通也争取当个“斑竹”,有机会也删他的!
2 d2 N$ `0 L* [9 V: ~) l2 d  一天好心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3#
发表于 2010-10-17 09: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桃花水 - s) d& o% O+ i; s0 T  t1 q
8 Z6 B( b- c; d

1 ]+ I% f# o" a1 U  兄弟,我看了你的退会帖子,估计还没退吧?网友们对您的关爱放在心里,删了也没办法 ...7 Q% }& D  v/ O2 q9 l! G
樵夫下山 发表于 2010-10-17 09:27

9 `& w3 t4 x/ P, E0 W
7 \/ K. b  c0 d+ ?- c3 |
/ l$ b( j, s: Q    哥哥饶命,我是一个喜欢自由自在的人,各专区游荡图个逍遥,至于您说的那些...哈哈哈~~~还是让我多活几天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4#
发表于 2010-10-17 10:3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53# 桃花水
/ {/ E) y, @4 U( S0 Q( J" K8 B  W1 [( X% i. P
我同意你的观点,版主太累了,像你在各专区游荡还真是逍遥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5#
发表于 2010-10-17 12:03 | 只看该作者
  坚决反对随意删掉网友们的照片!( z) v5 g. o- ~2 T% I3 ?& ~
版主没有胸怀!!不配做豪爽的冬泳人!!
, L7 A' R  R7 I! F' l! 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6#
发表于 2010-10-17 12:24 | 只看该作者
我们是一个不同职业群体,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来,那就是快乐与开心,不为名,不为利,我们游泳去,我们的胸怀是宽大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7#
发表于 2010-10-17 16:17 | 只看该作者
权利的滥用,缺失的是道德,版主没有胸怀!!不配做豪爽的冬泳人,坚决反对随意删掉网友们的照片。支持楼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8#
发表于 2010-10-17 16:25 | 只看该作者
    随时间的推移,记录冬网的照片是历史事件记载,万不该个人恩怨随意删除,太小人气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9#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7 21: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5# 萧阳一夫 ; w, V; O# j6 R7 s

3 N3 m; d) [- k! w, B$ A% W+ \' b1 f3 ]- K1 d4 ^
    你不要在此胡言乱语,我和任何人没有恩怨,我也不是个怨妇(你所说的发牢骚)。在上面只是就事论事谈了些个人的看法,没有什么见不的人的事,更不存在家丑外传。你遗憾什么?我反而奉上你几句,先做人,后做事哦。

点评

《冬泳网》就是冬泳人的“家”,在这里说不存在家丑外扬!你没有错!  发表于 2013-5-21 10:56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0#
发表于 2010-10-17 22:4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自由呼吸 于 2011-10-3 16:56 编辑 9 w) N, o9 V+ k2 a2 K& z
4 p2 {% D" j6 c+ ^
+ H/ F" h7 j(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6-11-6 12:00 , Processed in 0.047186 second(s), 12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