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道具 举报
原帖由 泳嫂 于 2009-8-24 19:40 发表 要不,把我家那跟屁虫借你用一下,你和虫、猫等人游一次刘公岛,我给你们当裁判,绝对公正!奖励......;奖赏......;奖品......;奖金......!!!!
原帖由 妙音 于 2009-8-24 18:51 发表 敢说真话 敬佩。。。
原帖由 雨雪浪风 于 2009-8-24 22:27 发表 谢谢啊!妙音姊妹哪里的啊??忘不了你······! 有机会见面聊聊??
原帖由 愚公 于 2009-8-25 09:20 发表 弟兄们各自多做自我批评吧,争取下一次的方方面面满意。
原帖由 一只老猫 于 2009-8-24 16:32 发表 什么事都有两种想方,正面的和反面的。横渡刘公岛也有两面,一种是组织的想法,一种是个人的想法。从大局来看应该个人服从组织。凡事都不是说面面俱到的。就拿明年的全国的第四届体育大会来讲,一个省只能出六个 ...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 ( ICP12013697-2 ) 11010802026271
GMT+8, 2025-6-1 01:02 , Processed in 0.140707 second(s), 9 queries , Gzip On,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