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七届中国大连国际冬泳节
第三届铁人三项比赛暨全民健身活动
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2008年10月20日—22日
二、比赛地点: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
三、比赛距离:
(一)竞赛距离与组别
铁人三项组: 总距离:25.75公里。游泳0.75公里、自行车20公里、长跑5公里。
全民健身组:自行车10公里、徒步走5公里(游园活动)。
四、参赛对象:
全国各省市专业、业余铁人三项运动协会、铁人三项俱乐部及业余爱好者均可参赛报名。
五、竞赛分组:
设成年男、女分龄组
1、成年男子分龄组:
A组:20~29周岁(1988年12月31日~1979年12月31日)
B组:30~39周岁(1978年12月31日~1969年12月31日)
C组:40~49周岁(1968年12月31日~1959年12月31日)
D组:50~59周岁(1958年12月31日~1949年12月31日)
E组:60岁以上(194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2、成年女子分龄组:
A组:20~29周岁(1988年12月31日~1979年12月31日)
B组:30~39周岁(1978年12月31日~1969年12月31日)
C组:40~49周岁(1968年12月31日~1959年12月31日)
D组:50岁以上 (1958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3、健身三项组设单项比赛及团体赛,全民健身组只设团体比赛。
注:分龄组运动员年龄上、下限的划定根据运动员出生当年公历12月31日为准。
六、比赛时限:
比赛关门时间:
铁人三项组:游泳25分钟,游泳加自行车累计时间为1小时15分钟,全程累计时间为1小时45分钟。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铁人三项组:
1、单项奖:各年龄组录取前3名颁发奖牌、前八名颁发奖金、凡参赛运动员均获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成绩证书。
第一名——1000元
第二名——800元
第三名——600元
第四名——500元
第五~第六名——200元
第七~第八名——100元
2、团体奖:录取团体前三名颁发奖杯。
3、健身三项各年龄组报名不足10人录取名次减半,依次类推。
(二)全民健身组:团体前十二名颁发奖杯。
八、器材、服装与装备:
1.参赛运动员自备自行车、服装和头盔等器材和装备,并要符合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
2.参赛运动员在比赛各赛段、包括游泳赛段均须穿着比赛服,不允许裸露躯干。
3.业余运动员可以使用山地车或平把赛车,但必须通过组委会检查,确认自行车符合安全规定。
4.全民健身组在比赛和徒步走过程中应统一着组委会提供的文化衫。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一)参赛费用
个人参赛费用:2008年9月20日之前:40元人民币/人(含保险费);2008年9月20日之后:60元人民币/人(含保险费)。
(二)报名截止日期和人数
报名截止日期:2008年9月30日。确认报名以收到报名材料和报名费为准。
人数:各分龄组比赛的报名人数不限。
(三)报名材料
报名表可复印(见附件1)同时应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四)报名材料及参赛费用按以下联系方式传真或邮寄至比赛承办单位,报名后请与比赛承办单位电话确认。
电话:0411—83681821 86979326
手机:0411—81766987 13234083104 13322287609 传真:0411—83681821 邮编:116011
联系人:刘永明 吕光林 于淑琴
承办单位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32号(鲜花总汇305室)
大连市冬泳协会
(五)各代表队必须在《竞赛规程》规定的日期内报项,逾期不受理。
(六)参加全民健身组比赛的代表队必须以十人为一个团队(运动员不限年龄、性别),以最后一名自行车运动员到达终点的时间计团体名次。每个代表队可报三个队参赛。 (二)报到:
1.报到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08年10月20日
地 点: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如有提前报到的代表队食宿标准按大会规定接待。各队食宿由大会组委会统一安排,请各队将抵达大连车次、轮船、航班提前告知承办单位,以便接站。
电话:0411—83681821 86979326
手机:0411—81766987 13234083104 13322287609 联系人:刘永明 吕光林 于淑琴
2.报到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有效证件复印件
(2)深水合格证复印件
无有效深水合格证的运动员需在赛区进行补测,并交纳适当的费用。运动员持一年以内全国以上级铁人三项比赛有效成绩证书可不提供深水合格证。
(3)体检表原件和复印件
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身体健康证明原件、运动员本人心电图检查单原件及两张一寸照片;符合以上条件者,可获大会颁发的《准赛证》,并凭此证参加比赛。
3.在报到时所有运动员需签字认可参赛责任书。 十、裁判员
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指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指派。 十一、其他
(一)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二)食宿标准:每人每天100元。
(三)请各参赛队自带队旗。
(四)10月20日晚7时召开组委会和技术会议,请各队领队和教练务必准时参加(因故未能及时报道的代表队,必须派一名了解本队情况的代表或联络员提前到会,参加会议,同时做好本队参赛人最后参加项目和组别的确认工作),未按大会要求参加领队和技术会议的代表队责任自负 十二、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或在领队会议商定。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国际冬泳邀请赛组委会。
附件:1.报名表 2.身体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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