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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1年开始,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每年都要为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英文简称为ICOMOS,1965年成立于波兰华沙,由世界各国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人士组成,是古迹遗址保护和修复领域唯一的国际非政府组织。ICOMOS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认可的一个官方咨询机构,积极服务于世界遗产委员会,通过派遣世界遗产专员并辅以国际秘书处的工作,对申请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古迹遗址进行专业评估,并参与世界遗产公约的贯彻落实。目前,该组织已在世界各地拥有110多个国家委员会,并组织建立了20多个与文化遗产相关的各种主题的国际科学委员会。中国于1993年加入该组织,并成立了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委员会,即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
2001年:拯救我们的历史村镇
2002年:20世纪遗产
2003年:水下文物遗产
2004年:土建筑遗产
2005年:背景环境中的古迹遗址
2006年:重视工业遗产,提高对其价值的认识,并对工业遗产采取保护措施。
2007年:文化景观和自然纪念物
2008年:宗教遗产和圣地
2009年:遗产与科学
城镇风貌和自然景观变化下的文化遗产保护这也是今年十月即将在西安召开的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十五届大会暨科学研讨会的主题。
1964年通过的《威尼斯章程》首次提到古迹遗址的环境这一概念。古迹遗址的周围环境对于文化遗产价值的体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而一直受到学术界的关注。但是,现实表明,对遗产周围环境治理远远落后于对古迹遗址本身的维护。无论在鉴定、记录、保护还是可持续性发展方面,古迹遗址的环境在观念、技术、立法和资金投入等各领域都需要更加有力的支持。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所带来的压力使得遗产的文化环境和建筑环境不堪重负。对古迹遗址环境的综合改善要触及不同群体的利益与习惯,如何顺利开展此项工作是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当前的研究任务之一。
古迹遗址的环境通常无法人为控制,社会生活、经济和文化一直处于动态发展过程中,妥善处理各种矛盾需要综合考虑整个生态体系,需要经济的支持和公众的参与,同时还需要摆脱严格遵守美学定律的束缚,因为它经常导致对古迹遗址的长期保护和短期流行风尚之间的矛盾。必须采取更主动的策略,深刻理解和正确对待古迹遗址环境的外观效果,特别是它的历史、文化和环境方面的内涵。因此,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倡导跨学科的广泛研究,建立更完善的实施准则。
这一主题的确定是缘于2003年12月26日清晨伊朗东南部古城巴姆市?Bam?发生的六点三级地震。灾难造成四千多人死亡,其中包括一些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成员。文化遗产损失惨重,城中三十处历史遗迹中绝大多数,如古集市,已然坍塌,砖土结构的古城堡破损严重,但依然矗立未倒。从中人们认识到土建筑作为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见证了古代社会生活,传递着诸多的历史信息,但在当前重建扩建工程日渐膨胀,自然环境日益恶化的形势下,古老的土建筑遗产正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为此,2004年“4·18国际古迹遗产日”的主题被确定为土建筑遗产。祖先使用泥土这种最为朴素的材料,借助智慧的头脑和灵巧的双手,创造了形式多样、风格迥异的建筑和景观。在世界的各个角落几乎都可以捕捉到土建遗产的痕迹。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鼓励人们在这一天把目光投向土建遗产,了解它的过去,关注它的未来,从而使这一古老的建筑形式得到应有的尊重和爱护。
水下文化遗产同其他类型的文化遗产一样,目前正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威胁。高额的利润和水下行动的隐密性诱惑着众多的入侵者。他们使用高科技手段对水下文化遗产进行不合理开发,极大地破坏了遗产主体及其环境。许多地方缺少相应的法律手段来阻止这类侵扰,还有些地方虽然有较为健全的法律条文,但却未能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通常情况下,公众对水下文化遗产的价值认识不足,更缺乏对其所有权的主动掌控,使得水下文化遗产长期处于一种无人看管的危险境地。那些被海水淹没的城市、曾经繁荣一时的水上贸易航线遗迹、各个时期的沉船,一旦遭到破坏,他们所承载的历史信息将再也无处追寻。
1996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通过了一部关于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的国际宪章,由此促成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1年11月通过的水下遗产公约的诞生。
2003年“4·18国际古迹遗址日”主题定为“水下文化遗产”,旨在推动上述宪章和公约在全球范围内的广泛执行,号召人们共同保护这些散布在江河湖海中的历史遗存。
近代遗产,特别是同古典现代风格相联系的各类古迹遗址,是人类共同遗产中不容忽视的部分,因为他们直观反映了建筑和社会发展的主要过程。20世纪遗产相对与更古老或更传统的遗产而言,较少得到人们的认同和保护。同时,精致的设计和某些新技术的尝试应用也使得他们更为脆弱,易于受损。为满足当前需要而对其稍加变动,就会更改整体建筑风格和质量。此外,面对数量庞大的该类建筑物或建筑群,如何加以选择,建立和运行保护和修复体系也是一个难题。
1999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墨西哥召开大会,会议期间收到一些关于保护“现代”遗产的提案(主要针对东欧和以色列地区)。2000年濒危遗产报告中也表达了对19、20世纪各类遗产命运的忧虑,例如一些体育场、飞机场、水下设施和大型市区公园目前正处于被废弃或被改造的境地。2001年至2002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合作,举办了一系列科学研讨会,以便使20世纪遗产能够在世界遗产名录上占有一席之地。同时,理事会还会同其他相关国际组织,如国际工业遗产保护协会(ITCCIH)、国际现代建筑文献组织(DOCOMOMO)等,积极开展该领域内的合作。2001年9月底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了有多国参加的工作会议,一项国际行动计划和科学合作纲领出台,并在10月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顾问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会议上通过并采用。
2002年“4·18国际古迹遗址日”强调二十世纪遗产的重要性,借以引发相关的学术讨论,为共同保护人类近现代遗产提供真实可行的理论、技术依据。
如今,世界各国的历史村镇及当地建筑传统正在被迅猛发展的城市化进程所吞没。这一严峻形势早已在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的濒危世界遗产报告中反复强调。在2001年4月18日,“拯救我们的历史村镇”被再一次重申,旨在敦促国际社会各方力量携手遏制新兴建筑潮流对历史村镇的威胁。另一方面,由于年轻人向往大城市的现代化生活方式,许多历史村镇居民数量在逐年递减,人口老龄化。如果没有相应的政策引导和措施协调,地处偏远地带的古村落极有可能在未来数年内自然废弃消失。同时,各国对历史村镇及其地方传统的文献记载远未及完善,这意味这类遗产一旦失落将无处追寻。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鼓励各国政府和人们对此给予一定的关注,探求有效的方式保证历史村镇物质本体和社会功能的双重延续,同时运用音像和文字等多种手段全面记录历史村镇的各方面特征风貌,这对人文艺术科学的研究发展无疑是意义重大的。[1]
保护宗教遗产,很重要的方面就是保护宗教建筑。宗教建筑是宗教教义、文化的集中体现,尤其是我国的近代宗教建筑,是多种文化不断互相吸收与融合的产物,是历史的见证,应该予以保护。对近代宗教建筑尤其是教堂的保护,中国还不够重视。四川彭州有一座天主教堂,从单体建筑来讲,确实没有什么特点,然而,从布局来讲,却非常值得研究。该天主教堂没有采用教堂在前、修院在后的一般格局,而是根据当地文化和民居的特点,将教堂放在了后面,这是代表西方文化的教堂与中国当地建筑结合的典范。“它说明了两种文化在当地是相互融合、相互吸收着的。一方面,天主教要保持自己的信仰,因而在教堂的建筑形式上保留了教堂建筑的传统;另一方面,它必须得到当地人的认可,以获得当地民众的认同,从而获得信徒。这是从当年利玛窦等人开始进入中国以来就在不断摸索的路子,也正是采用了这一方式,才使得1840年前进入中国的基督宗教能够在我国的一些地方扎下了根。保护这样的教堂,其实就是在保留一段历史。
对教堂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它是中国近代建筑的缩影,是文化冲突与融合的浓缩。它反映了当时代表西方文明的基督宗教,在传入我国后,为了获得我国民众的认可而不断吸收中国文化进而在建筑上不断改变的过程。“比如说北京的西什库教堂,它在整体风格上依然保留了西方哥特式,然而其排水就采用了螭首,这明显是两种文化融合的结果。还有澳门的大三巴牌坊,整体看上去非常西化,然而,牌坊壁龛花边装饰上就有牡丹图案,整个牌坊上还布满了中文圣经警句。这些都是两种文化融合的结果”。
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外来宗教为了适应中国社会而不断吸收中国文化,当地的宗教文化同样会受到外来宗教文化的影响。比如说武汉名刹归元寺,就将观音堂做成了西式门脸;同为武汉名刹的古德寺,也在上个世纪初期将自己的大殿建为西式的,并一直保存到现在。虽然我们现在已经无法了解当时为什么要将大殿建成西式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一建筑形式在当时得到了信众的认可,也得到了住寺僧尼的认可。这就说明,文化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历史的发展不断吐故纳新。这也说明文化的隔阂总能逐渐消融。
1、可以为民众提供免费参观古迹、遗址和各种修复工程的机会;
2、在报纸、杂志上发表相关文章,运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
3、在广场或交通要道悬挂旗帜标语,提醒民众对这一日期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关注;
4、邀请当地或外国专家学者,开展座谈、进行访问;
5、在文化中心、市政府或其他公共场所组织相关活动;
6、举办展览(照片、图画等);
7、出版书籍、明信片、邮票、海报等;
8、对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直接贡献和大力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的人和组织进行奖励;
9、大力宣传古迹修复成功的范例;
10、针对在校学生和青年人举行相关活动;
11、在各国ICOMOS之间进行区域性合作及交换学者、召开研讨会、合作出版等各类宣传活动;
12、邀请国际知名专家学者就遗址日主题展开研讨和讲座。
中国自1993年加入这一组织后,对4·18这一纪念日的宣传及举办相关活动也是极为重视,不遗余力。自2006年开始,每年在
国际古迹遗址日
办遗产保护论坛,论坛以当年的主题为主要议题,如2006年主要探讨重视工业遗产,提高对其价值的认识,并对工业遗产采取保护措施;2007年,来自全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和相关专业的代表100余人再次来到江苏无锡,围绕乡土建筑保护的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和交流,并就此达成共识,通过了保护乡土建筑的《无锡倡议》;2008年、2009年无锡也都举办了相应的论坛。近些年来,各省也开始积极配合国际古迹遗址日的相关主题搞一些诸如免费开放博物馆、举办展览等一些活动。如2008年,河南省文物局结合“宗教遗产与圣地”的主题,开展减免河南宗教圣地门票等一系列活动;
近些年来,他们并没有把4·18作为一个特殊的日子搞过规模性的活动。
在走过20多个年头之后,国际古迹遗址日仍然不是所向披靡,在很多国家依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尤其在法国等一些欧洲国家,这并不是欧洲国家没有保护古迹的意识,而是缘于“欧洲遗产日”。 1984年,法国文化部将每年9月的第三个周末设立为历史文化遗产日,即后来的欧洲遗产日。遗产日期间,人们能参观到一些平日不接待游客的公共服务机构,甚至包括像法国总统府爱丽舍宫、法国国民议会波庞宫这样平时戒备森严的地方今天都敞开了大门欢迎公众。还有一些享有盛名的剧院、医院、学校、体育馆,甚至观众还可以进入特别为遗产日开放的私人别墅、城堡、工厂等,一探“幕后”秘密。而平时就可以接待游客的场馆,也会在此时增设许多特别节目,或是导游讲解,或是现场演示古老的手艺,或是举行音乐会、戏剧等各种表演。1991年起,这项文化盛举扩大到了整个欧洲的范围,在欧洲议会和欧盟的鼓励下,有47个国家都组织举行了类似的活动。
人类文化是多元的,只有保留文化的多样性,人类社会才能不断前进。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今天,宗教文化都是人类社会多元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首先,宗教本身就是多元的,有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佛教等世界性宗教,也有锡克教、印度教、犹太教等众多民族宗教,更有不可胜数的民间宗教,它们本身就构成了一个多元的格局;另一方面,由这些宗教延伸出来的建筑、绘画、雕塑等宗教文化,同样是多姿多彩的,它们同样构成了文化的多样性。再者,凭借宗教和宗教文化的影响,它们在社会生活和文化的各个方面都留下了自己的因子,施加了自己的影响,可以说它们在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都有所体现与反应。因此,保护它们就等于在保护人类的文化,在保护人类社会。因此,保护宗教遗产与场所,对于保护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具有促进作用。这些遗产和场所的保留,为人们了解祖先的信仰与社会提供了实物证据;同时也让人们认识到宗教从来就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在不断发展的。
保护宗教遗产,就是在保护宗教文化的多样性,也就是在保护文化的多样性。“比如哈尔滨,如果东正教堂全部消失了,那么哈尔滨的城市风貌就至少损失了30%,因为哈尔滨曾经是沙俄的殖民地,而东正教是沙俄的国教。东正教堂的存在,就告诉了人们这一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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