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捕4只斑鸠犯非法狩猎罪 被罚8000元
http://img1.gtimg.com/ln/pics/hv1/85/12/2266/147349795.png网络图片男子架网捕获4只斑鸠,当场被民警抓获。近日,法院判男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罚金8000元。2016年9月28日,于某在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街道江西村废石坑处架设3片捕鸟网。次日16时许,于某来到架网处摘取捕获的4只鸟类,被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4只野生鸟类为山斑鸠,属于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于某,男,1960年出生。2016年9月30日,于某被取保候审,2017年9月29日被监视居住。2017年12月27日,旅顺口区人民检察院以犯非法狩猎罪对于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于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进行狩猎,捕获4只野生鸟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核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于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主动缴纳罚金,予以从轻处罚。近日,法院判于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作案工具捕鸟网3张予以没收。
保护动物人人有责。
必须得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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