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15-4-22 19:58

咎由自取,男子向天安门毛主席像投掷墨水瓶获刑

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为了引人关注,42岁的男子孙兵竟向天安门城楼毛主席像投掷墨水瓶,造成画像污损。法晚记者上午获悉,东城法院一审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孙兵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42岁的孙兵曾因信用卡诈骗罪被海淀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2013年1月4日刑满释放。东城检察院指控,2014年3月6日中午12点,孙兵为达到个人目的,在北京市天安门城楼南侧小广场向天安门城楼毛主席像投掷墨水瓶,造成毛主席像污损,现场临时采取清场等措施。此后,孙兵被民警当场抓获。此案开庭时,孙兵表示认罪。东城法院认为,孙兵无视国法,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孙兵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综上,东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犯寻衅滋事罪判处孙兵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

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15-4-22 19:59

核心词汇: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有以上四种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铁锚 发表于 2015-4-22 20:05

:):victory:

南阳散人 发表于 2015-4-22 20:34

胆大包天

钢铁小妹 发表于 2015-4-22 20:54

自作自受。

醉老虎 发表于 2015-4-23 05:28

:@:@:@

长风波浪 发表于 2015-4-23 05:40

作死!

邺风洹波 发表于 2015-4-23 08:21

:@:@

紫荆花 发表于 2015-4-23 09:00

国法不容,社会垃圾,应该从严。

菊香子 发表于 2015-4-23 09:16

判的太轻了。 不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吗。毛主席为了祖国的解放事业牺牲了七位亲人, 是全国人民敬仰的伟大领袖。

韩水冬游 发表于 2015-4-23 09:20

傻屌 咎由自取

无所得 发表于 2015-4-23 09:27

受刺激了.

精灵企鹅 发表于 2015-4-23 09:52

严厉打击!!

岸上人 发表于 2015-4-23 10:34

      神经病!

今来 发表于 2015-4-23 10:35

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15-4-22 19: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核心词汇: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 ...

:(胆大妄为

天池水怪 发表于 2015-4-23 13:12

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15-4-22 19: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核心词汇: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 ...

                   孙兵无视国法,应予以严惩!

快乐海洋 发表于 2015-4-23 13:49

:Q:@就地毙了得了:Q

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15-4-23 16:07

快乐海洋 发表于 2015-4-23 13: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地毙了得了

谢谢好朋友光临:@

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15-4-23 16:07

天池水怪 发表于 2015-4-23 13: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孙兵无视国法,应予以严惩!

谢谢好朋友光临:@

汇泉湾泳客 发表于 2015-4-23 16:08

今来 发表于 2015-4-23 10: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胆大妄为

谢谢好朋友光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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