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福
发表于 2013-6-4 20:46
龙老道 发表于 2013-6-4 10: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2013年冬泳网版規:
http://bbs.china-ws.org/thread-526469-1-1.html
第二章 论坛用户注册
坚决支持!顶一个。
广福
发表于 2013-6-4 21:07
龙老道 发表于 2013-6-4 10: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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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论坛用户注册
反马甲应该,把宴请鱼王的协会主席也当马甲太过分了!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公布马甲违法行为!
广福
发表于 2013-6-4 21:10
小李飞刀 发表于 2013-5-30 20: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鉴于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恶意地利用本帖,本帖的楼主忍痛声明:让其下沉。旨在不给居心叵测的人继续以可乘之 ...
??????????
亚如
发表于 2013-6-4 21:26
水忠冰 发表于 2013-6-4 17:56:36
本人,律师,小露认识我。冬泳网发过我的照片。
请你把马甲的违法行为公布,我协助你讨回公道!
田独
发表于 2013-6-6 06:26
本帖最后由 小李飞刀 于 2013-6-5 23:04 编辑
田独 发表于 2013-6-5 12:25 http://bbs.china-ws.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键是马甲说了什么错话,是否有违法行为!请你把马甲的违法行为公布出来,我看你肯定不行!
。。。。。。
马甲的言行,虽然没有违法,但是,却肆意地践踏了冬泳人的道德底线!已经引起绝大了多数冬泳人的公愤。
小李飞刀只会空喊口号,拿不出一点违法证据,与文革中的造反派有什么区别!被你马甲的人仅仅反对无理由删帖封杀,这也是龙老道如意小舟奋斗的目标。新的网规明确规定必须公布理由,不能滥杀无辜,目的达到,网民欢呼!
你拿不出任何违法犯罪证据,只会扣大帽子,在法律上没有用处。这也是水平太低的关键。
我相信你是个好人,要提高水平。否则屠龙刀滥杀无辜就是罪过。
cheng国
发表于 2013-6-6 14:47
本帖最后由 小李飞刀 于 2013-6-5 23:04 编辑
田独 发表于 2013-6-5 12:25 http://bbs.china-ws.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关键是马甲说了什么错话,是否有违法行为!请你把马甲的违法行为公布出来,我看你肯定不行!
。。。。。。马甲的言行,虽然没有违法,但是,却肆意地践踏了冬泳人的道德底线!已经引起绝大了多数冬泳人的公愤。。。。。。。
新的网规规定封删帖要公布理由,这是龙老道如意小舟和被你马甲的人的胜利。马甲没违法,连错误你都公布不出来,你的水平太低了。出师不利、马失前蹄、沉沙折戟。你也就是幼儿园学前班,好好学习,争取上小学一年级。
原冬泳协会主席冰水清人被你马甲了,希望你不要马甲现主席周学军。连名人小露维尼版主都不知道,你的确要好好学习,提高水平。
晓辉
发表于 2013-6-6 19:43
万里船 发表于 2013-6-6 18:22 http://bbs.china-ws.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使用马甲真的不好,我对马甲深恶痛绝,因为我也深受其害。马甲是不敢把自己的照片贴出来的。飞刀剖析马甲 ...
你敢不敢公布马甲的违法违规事实,既然不违法违规,是你自己胡作非为滥杀无辜,把冬泳协会主席都马甲了,水平太低了,连幼儿园都不如,充其量也就是2岁小孩的智力,想呼风唤雨称王称霸不可能!
晓辉
发表于 2013-6-6 20:37
小李飞刀 发表于 2013-6-4 10:44:02
银龙鱼网 发表于 2013-6-3 23:32
点评小李飞刀这里是敏感地带。请贴上你的照片!否则,有马甲之嫌。发表于 2013-6-3 23:08
关键是马 ..
你虽然注册时间很早,“注册时间2008-8-1 00:00”,但你上网的时间少的可怜,只有1小时。并且比起真实的你注册时间晚,真实的你注册的时间是:“注册时间2008-4-22 00:00”,好家伙,注册的时间段一秒不差,都是选择在零点零分零秒!
小李飞刀 (UID: 2589)
用户组青铜长老
在线时间1187 小时注册时间2007-4-18 00:00
冰水清人 (UID: 2788)
用户组中级会员
在线时间187 小时注册时间2007-5-6 00:00
“注册时间2008-4-22 00:00”,好家伙,注册的时间段一秒不差,都是选择在零点零分零秒!
小李飞刀、冰水清人注册早1年,肯定不是马甲!
把冰水清人列为疑似马甲的根本原因是精神不正常。
冬泳包公
发表于 2013-6-6 21:45
小李飞刀
新的网规规定封删帖要公布理由,这是龙老道如意小舟和被你马甲的人的胜利。马甲没违法,连错误你都公布不出来,你的水平太低了。出师不利、马失前蹄、沉沙折戟。你也就是幼儿园学前班,好好学习,争取上小学一年级。
原冬泳协会主席冰水清人被你马甲了,希望你不要马甲现主席周学军。连名人小露维尼版主都不知道,你的确要好好学习,提高水平。
如意小舟
发表于 2013-6-6 21:46
本帖最后由 如意小舟 于 2013-6-6 21:54 编辑
cheng国 发表于 2013-6-6 14:47 http://bbs.china-ws.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本帖最后由 小李飞刀 于 2013-6-5 23:04 编辑
首先请问,你身份证上几个名子?在这你用了多少名子?哪种与当今最珍贵的诚信接轨.我自知本是幼儿班水平的网民,但坚决怀疑靠多名子战术大功告胜的经验或总结.
我仅是个平常的冬泳人,无官,无职,无知,不认识你讲的这些名流.我想名流的身份证上的名子才真实.因为我体会过苦衷----先是冬网指导员看你不顺眼,随意删掉你帖,你追的他不得不恢复后,冬网指导员换个名威海青海出来哈斥你:不是在网上吗?找什么找!在中国,假东东无处不在,无孔不入,无人不狠,为什么还热恋.
你在本楼主帖子里,变幻名子先捧龙老可当冬网大管,同时棒我不识相.现又声讨飞刀反马甲罪.在我的平台上甩大膀子,你懂得起码的礼仪吗?你想干啥!为什么不另开个场子磨牙去,非在这烦人.我到你帖子上啰嗦过你吗?
冬泳包公
发表于 2013-6-6 22:13
楼主是你,其它各层楼都有楼主,你仅仅是第一层的楼主。
冬泳包公
发表于 2013-6-6 22:24
小李飞刀 发表于 2013-6-6 22:17 http://bbs.china-ws.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挚友的拔刀相助!
先前我还在想,该不该把此人的马甲撕开,毕竟很残酷的。那样一来,此人不要说在冬泳 ...
你敢不敢公布马甲的违法违规事实,既然不违法违规,是你自己胡作非为滥杀无辜,把冬泳协会主席都马甲了,水平太低了,连幼儿园都不如,充其量也就是2岁小孩的智力,想呼风唤雨称王称霸不可能!
冬泳包公
发表于 2013-6-7 06:41
本帖最后由 小李飞刀 于 2013-6-7 05:34 编辑
冬泳包公 发表于 2013-6-6 22:39 http://bbs.china-ws.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敢不敢公布马甲的违法违规事实,你不敢,就是彻底失败。
你根本就没有违法违规的事实,你敢面对吗!
...
。。。。。。
至于马甲们是否违法,不是本主题讨论的话题。
小李飞刀,马甲们既不违法、也不违纪,就是你的彻底失败!
你心比天高,水平太低。冰水清人、水忠冰就是证据。出师不利,马失前蹄,谨慎谦虚,好好学习。否则你混不下去!
龙老道
发表于 2013-6-7 10:15
本帖最后由 龙老道 于 2013-6-8 18:01 编辑
请以上几位网友不要骂人,不要乱贬低人,小李飞刀是冬泳网杰出的大才子,我最尊敬的好朋友
但我同意田独对飞刀以下之话的批评:
马甲的言行,虽然没有违法,但是,却肆意地践踏了冬泳人的道德底线!已经引起绝大了多数冬泳人的公愤
飞刀知识渊博,给我们上了堂精釆的有关'马甲'的课,引来资料上有很多马甲的罪行,確实可恨,但联系实際不夠,具体到本帖,谁有这些可恨的马甲罪行呢?[请观众对本帖从头至尾检查一遍,看看有谁在帖中悪意攻击别人]
確实,近四十多天是有不少人在本楼喋喋不休,重复着让人心烦的话,長時间佔据本版第一页,也確实引起绝大多数网民的公愤,但是什么话呢?--反对旡理删帖
而就是这些蝶堞不休的话让冬泳网理事们听到了,並采纳了,上星期颁发了新的版主規則---不允许旡理刪帖
网民对新规则是拥护呢?还是反对呢?
不用调查,肯定100%网民都会拥护这新规则,那么这些人的话【反对旡理删帖】是‘马甲’的罪行呢?还是为冬泳网的进步作出了贡献呢?
冬泳包公
发表于 2013-6-8 04:54
http://bbs.china-ws.org/ucenter/avatar.php?uid=12672&size=small
看海去吧!高智商!高水准!高论断!发表于 2013-6-7 12:30
:victory::handshake
广才
发表于 2013-6-8 20:43
快枪手 发表于 2013-6-8 13:03:34
马甲是网络的基本属性,为何排斥和打击马甲?!
广才
发表于 2013-6-8 20:44
快枪手 发表于 2013-6-8 13:03:34
马甲是网络的基本属性,为何排斥和打击马甲?!
广才
发表于 2013-6-8 21:29
田独 发表于 2013-6-6 06:28:43
本帖最后由 小李飞刀 于 2013-6-5 23:04 编辑
田独 发表于 2013-6-5 12:25
关键是马甲说了什么错话,是否有违法行为!请你把马甲的违法行为公布出来,我看你肯定不行!
。。。。。。
马甲的言行,虽然没有违法,但是,却肆意地践踏了冬泳人的道德底线!已经引起绝大了多数冬泳人的公愤。
小李飞刀只会空喊口号,拿不出一点违法证据,与文革中的造反派有什么区别!被你马甲的人仅仅反对无理由删帖封杀,这也是龙老道如意小舟奋斗的目标。新的网规明确规定必须公布理由,不能滥杀无辜,目的达到,网民欢呼!
你拿不出任何违法犯罪证据,只会扣大帽子,在法律上没有用处。这也是水平太低的关键。
我相信你是个好人,要提高水平。否则屠龙刀滥杀无辜就是罪过。
如意小舟
发表于 2013-6-8 23:08
本帖最后由 如意小舟 于 2013-6-8 23:17 编辑
广才 发表于 2013-6-8 21:29 http://bbs.china-ws.org/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田独 发表于 2013-6-6 06:28:43
本帖最后由 小李飞刀 于 2013-6-5 23:04 编辑
多次赶不走,属脸厚,还强词夺理说我只是一层楼主....无非在这搅乱,用无赖手段达到无奈的目的.既使赢了也缺品缺德.如果你讲"马甲是网络的基础"属实的话,我敢说它必是网络毖疾或负能量的滋生源.我相信历史定会证实.
看来, 你可称网畀假名大王,你假名太多,我只想知 你真名是什么.一般不敢露真名者,令人生疑多是喜欢用阴谋手段办亊的主儿,不好!一会这名,一会那名,我等老朽只有恶心,不敢诚信!
光荣
发表于 2013-6-9 06:44
消消气,气大伤身,我比你还长几岁。帖发出来,你无权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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