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戈 发表于 2012-9-1 00:37

由“铿锵演讲”想到的

本帖最后由 鹰戈 于 2012-9-1 00:38 编辑

       今天看了一段搜狐的视频,标题是“女业主铿锵演讲骂走4车武警城管”,时间四分四十四秒,看了以后心里很不是一个滋味。视频全过程记录了一帮城管人员,在厦门鼓浪屿一家住户围墙外面,对在围墙上搭架放花卉的住户进行执法的过程。带队的城管人员与女业主只的对了几句话,就只听见一位女士的声音铿锵有力侃侃而谈,几分钟后城管人员分别乘开放式观光执法车离去。周围围观的人群则报以掌声回应。       城管执法是中国的一大特色。全国各大中小城市不同的管理方式,最能体现地方不同的特点。在中国大陆,国家没有基本的城管法规,全国没有称谓、服装和建制一致的城管队伍,除了省(直辖市)人大和计划单列的副省级城市有立法权外,其他地方只有参照引用各种相关的法规条款,搞一个符合当地特点的管理办法。国家不管各地又不能不管,乱摆摊点违章搭建的老百姓又不服管。于是,城管就陷入了执法上的尴尬与无奈,也就成为电视上网络上曝光最多、负面说法最多的执法行业。      针对厦门鼓浪屿城管执法人员,被女业主的“铿锵演讲骂走”的事,我有以下一些看法:      一是城管执法的内容需要科学界定。城管执法管什么?管理的规范和依据是什么?比如女业主在围墙上搭架摆花,主观上是美化环境,城管不允许的依据是什么?如果是美化城市环境的规划,那做规划时调研过没有?好的现状可不可以保留?规划草案征求市民意见没有?规划确定之后宣传得怎么样?市民接受拥护程度如何?对该管什么没有进行科学界定,对管不管得住没有进行科学论证,凭想当然贸然执法,现实中肯定是要碰壁的。      二是城管执法的方式需要仔细斟酌。我觉得用成建制的队伍出面管的,应该是团伙违法或法人单位违法的行为。对在街头巷尾乱摆摊点、在自家院落违章搭个花架放花盆等等这类低档次的违法违规行为,应该由街道社区组织些老头老太太去管——都在一个区域住总是没那么多敌对情绪的,通过社区组织自治管理,有啥矛盾也不至于影响到政府的形象,就是有了问题,政府出面协调解决,还可以落个好人当当。同时,还不至于让女业主说“四部车的公安、城管、武警这么大的阵势,应该去保护钓鱼岛去,而不是来对付鼓浪屿的老百姓!”      三是城管执法的行为需要严格规范。这里说的行为既有执法的行动,也有执法过程中的语言。还要明确城管执法的是人民内部矛盾,而不是敌我矛盾。因此,执法过程的人性化非常重要,无论大事小事都要入情入理,而不能站在对立面,尤其是不能对管理相对人进行呵斥。只要一站在对立面,矛盾想不激化都不行。只要矛盾一激化,人家就骂共产党骂政府。一次执法得罪一家人,势必影响到两三家人对政府有意见;十次就是十家人,几十家人对政府有看法。长此下去,共产党的执政根基就要受影响了。视频中,执法人员向女业主要产权证,结果让女业主数落一阵:“中国共产党才九十岁,我们家房子一百多年,这房子需要产权证吗?”那些话该说那些话不该说,执法人员心中无数样。      现代城市需要通过执法来进行管理规范。但是,用什么样的标准来规范?怎样来实施规范?确实需要不断总结完善。标准可以逐步提高,管理可以逐步规范,这样可以减轻执法压力。同时,有些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也值得商酌。我觉得没有必要弄那么庞大的正规队伍来管街头巷尾的小商小贩,居民老太婆给些补助就可以完成这个任务。正规队伍管乱停乱放、查处违法建筑、噪声扰民、工地乱象、车辆污染城市环境等等,该管可管的事情多着呢!

渤海辽河 发表于 2012-9-1 09:40

我心向佛 发表于 2012-9-1 10:30

:victory::victory::lol

鹰戈 发表于 2012-9-1 11:43

渤海辽河 发表于 2012-9-1 09: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渤海辽河朋友光临!:handshake

鹰戈 发表于 2012-9-1 11:45

我心向佛 发表于 2012-9-1 10: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谢谢我心向佛朋友鼓励!: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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