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通知 (转帖)
(转帖) 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的通知2012-04-06 10:01:00 中国游泳协会 游泳字88号 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了全面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开展,充分展示游泳爱好者的健康形象,积极引导人类热爱自然,回归自然,吸引更多的群众参加健康、科学、文明、环保的全民健身活动。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第八届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定于2012年6月14日—18日在青海省循化县举行,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
1.竞赛规程
2.报名表
3.陪同人员报名表
4.责任保证书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团体名次计分办法:1、各项目各年龄组获得前12名运动员名次得分之和,为团体总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则以获得各项目各年龄组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2、名次得分按13、11、10、9、8、7、6、5、4、3、2、1分计分。第一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第二名:奖励人民币7000元。第三名:奖励人民币6000元。第四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第五名:奖励人民币4000元。第六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四)男、女组获得前八名运动员有资格参加2013年(冬季)抢渡黄河极限挑战精英赛。 十一、报名及报到(一)报名1、参赛者须于2012年5月31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社会活动部(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邮编:100763,联系人:张伟,电话:010—67170581,传真:010—67170595)。2、报名表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2012年5月31日前寄至青海省体育总会(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邮编:810000,联系人:高彩红,联系电话:0971-8244441,13519751822),逾期不予受理。(二)费用1、参赛运动员6月18日从赛区返回至西宁段由赛事组委会统一安排车辆,其余交通费自理。2、参赛者每人缴纳100元报名费,于5月31日前通过中国邮政汇款至青海省体育总会高彩红老师收(汇款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大街12号,个人汇款需注明与报名表一致的参赛运动员姓名,团队汇款需注明与报名表一致的参赛队名称),报到时冲抵参赛费,只需缴纳剩余部分的参赛费用。凡报名后不参赛者不予退还报名费,并按陪同人员收取相关费用。3、参赛费:500元(含100元报名费、赛区至西宁单程交通费、证件制作费、保险费、泳帽、浴巾、拖鞋、纪念品等费用)。4、陪同人员食宿由赛事组委会统一安排,每人每天300元,凡未列入陪同人员者组委会不予安排。(二)报到1、参赛运动员必须于6月14日全天、6月15日12:00前到青海省循化县循化宾馆报到。报到时,由报到处检查各队报名表原件、身份证、健康证明原件,责任书、缺少任何一项不得参赛。2、提前报到或推迟离会者费用自理。(三)交通火车:西宁火车西站向西100米乘2路公交专线至建国路西宁市长途汽车站,换乘西宁至循化县班车即可。航班:西宁机场大巴---七一路口下车向北500米---西宁长途汽车站换乘西宁至循化县长途班车即可。 十二、裁判员及救生员(一)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及技术代表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指派。(二)裁判员、救生员由青海省体育局选派,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培训。十三、其它(一)交通费自理。(二)确认参赛运动员大会期间食宿由大会组委会负担。(三)比赛期间如需承办单位协助安排旅游活动,请提前与青海省体育总会联系,以便安排,费用自理。(四)定于6月15日晚上20:00召开领队、教练联席会议。(五)未尽事宜,在领队会上商定或另行通知。十四、本规程解释权为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附件:2“ 南部矿业杯”第八届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报名表单位(盖章): 领队: 教练:联系人: 手机: 固定电话:
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参赛项目及组别
十、名次录取及奖励(一)比赛特设“抢渡成功奖”,凡参加预赛成功到达终点的运动员每人奖励200元,并颁发证书(含取得决赛资格的前12名),超过终点门下方标志物者不能获得此项奖励(未参加预赛直接进入决赛组别不在此奖项范围)。(二)抢渡黄河赛各年龄组男、女各录取前八名给予奖牌、奖金、证书奖励,九至十二名给予奖金、证书奖励。第一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第二名:奖励人民币8000元;第三名:奖励人民币6000元;第四名:奖励人民币4000元;第五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第六名:奖励人民币2000元;第七名:奖励人民币1600元;第八名:奖励人民币1400元;第九至十二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凡在决赛中未按规定完成比赛的运动员,将并列第十二名,同时颁发相应名次的奖金。(三)向获得抢渡黄河比赛团体总分前六名的参赛队颁发奖杯、证书、奖金。 附件:1竞赛规程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青海省人民政府。二、承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青海省委宣传部、青海省体育局、青海电视台、青海省海东地区行署、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三、比赛名称“南部矿业杯”第八届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四、比赛时间、地点试水时间:6月15日下午14时30分特别提示:由于竞赛区域水流湍急,试水必须按大赛组委会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统一组织进行试水。凡是未听从统一指挥或在规定时间以外擅自下水者,发生任何问题,一切后果自负。预赛时间:6月16日决赛时间:6月17日6月18日上午离会(统一乘车返回西宁)比赛地点: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境内黄河段。五、参赛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及所属游泳俱乐部、解放军体育部门、各体育院校、行业体协、中国游泳协会公开水域和冬泳委员会各会员单位、香港、澳门、台湾冬泳代表队以及国外游泳团体和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六、比赛项目设男子A组、B组、C组、D组;女子A组、B组、C组、D组,共8个组。七、水文条件水质达到国家 I级,可满足各种用水需要。深度3.6米,最高流速3.3米/秒,平均水速:2.0米/秒,水温:水面13摄氏度、水下11.6摄氏度,水面海拔1800米,气温18—28摄氏度。八、竞赛办法(一)部分采用国际泳联最新颁布的《公开水域竞赛规则》。(二)比赛在黄河水域中进行,从起点约四十五度角顺流游向对岸终点,全长500米左右。(三)比赛采取预、决赛。(四)各年龄组预赛前12名运动员进入决赛。(五)进入决赛的运动员如出现弃权,将不进行顺序替补。(六)运动员在比赛游进中超过终点门外侧与对岸的平行线标志物,将判为犯规,不计比赛成绩。 本帖最后由 启明 于 2012-4-14 15:22 编辑
九、参赛办法(一)抢渡黄河分组及年龄限制男子A组:18岁至26岁(1986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出生者);男子B组:27岁至35岁(1977年1月1日至1985年12月31日出生者);男子C组:36岁至45岁(1967年1月1日至1976年12月31日出生者);男子D组:46岁至55岁(1957年1月1日至1966年12月31日出生者);女子A组:18岁至26岁(1986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出生者);女子B组:27岁至35岁(1977年1月1日至1985年12月31日出生者);女子C组:36岁至45岁(1967年1月1日至1976年12月31日出生者);女子D组:46岁至55岁(1957年1月1日至1966年12月31日出生者);(二)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持有本年度县级以上医院健康检查证明(必须含有心电图、血压项目)。(三)参赛运动员须向承办单位交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四)为确保运动员的人身安全,必须佩带大会统一提供的救生浮漂方能参加比赛。(五)运动员可穿防寒服参加比赛。 附件:3第八届“南部矿业杯”中国青海国际抢渡黄河极限挑战赛陪同人员报名表单位(盖章):
序号运动员姓名 陪同人员
男女
:D:D:victory: xjh019 发表于 2012-4-14 15: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哈哈,跟帖速度超快啊,谢谢! 启明 发表于 2012-4-14 15: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哈哈,跟帖速度超快啊,谢谢!
{:2_38:} :D:P:P:D:D:D :victory: :victory::victory::lol:lol 请看比赛地点地图.
本帖最后由 伍力和 于 2012-4-14 18:35 编辑
国家体育总局举办强渡黄河比赛.有重大举错:一,参赛选手年青化,从18岁开始至55岁男女都一样.二,水温低水流急速度要快,否则不能到终点上岸.三,奖金高,鼓历年青人参加比赛.四,为参加国际上低水温条件的比赛做准备.
黄河横渡,好的活动。赞一个。 想抢渡黄河的冬泳朋友,从现在就开始做准备工作.请到大宁练习自由泳的速度.改正不良的动作.请专业老师作指导使自由泳速度提高到100米在1分30秒以内.黄河流速3米秒能到达终点.请企明和史力军老师作指导.现在沈阳冬泳协会就应组建横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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