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老龙王 发表于 2010-8-3 12:23

天啊!做点好事咋恁难!

      最近气温居高不下,一些人为了贪图凉快盲目下水,造成悲剧一幕一幕的发生!活跃在各地的水上义务救援队在没有任何政府投资的情况下,利用自己的游泳技能,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无偿、义务、志愿,甚至还要倒贴各种经费的情况下,担当起打捞尸体的工作。他们为了什么?就是为了向社会奉献爱心!为了减少死者家属的痛苦!让死者早日入土为安!水下打捞具有高度危险性的行动,水上救援队的队员们不为名不为利。一旦尸体打捞上来,队员们连死者家属的一杯水都不喝、一根烟都不抽、一顿饭都不吃无声无息的离开现场。像这样的好事表扬还都来不及,但是总遭到社会上一些人的攻击、指责、谩骂和恐吓。有的明火执仗的进行恶毒攻击,还有一些小人模仿水上救援队队员的网名在一些网站上发布一些恶毒言论。
      大家都知道,河南商丘水上救援队是活跃在豫东大地上和110联动的先进集体,成立两年多来,进行过八十多次的打捞溺水人员的尸体和财物,受到人们的一致好评,被评为河南十大爱心集体的荣誉,队长黄伟也评上最具爱心的先进个人。就是这样一个先进集体,确遭到一些人的恶毒攻击和谩骂!甚至提名道姓的用极其下流的流氓语言在网上肆意发布,这些人究竟安的什么心?义务打捞碍你什么事?招你什么了?惹你什么了?蚍蜉撼树谈何易?你越是恶毒攻击和谩骂越证明商丘水上救援队的光荣和伟大!) {' \$ j0 n" g: Z( m! e- w) n
       三门峡水上救援队最近也在黄河边成功打捞几起溺水人员的尸体,受到当地群众和媒体的好评。可是参加打捞的水上救援队的队员就接到这样一个恐吓电话:以后不许再在黄河边从事打捞,而且必须先拿出十万块钱,如果不拿钱继续从事打捞,小心打断你一条腿!我们的队员听到以后,立即义愤填膺回击到:你小子有本事一个小时后到**广场等着,咱们当面较量!同时立即向公安局报警。结果这个打恐吓电话的人一直没有敢露面。$ g( n7 `9 |: or/ L1 _. `$ }
      我们郑州水上救援队东区分队的队员们在7月30号早上九点多,把在29号下午溺水的尸体刚打捞上来,(当天晚上一直打捞到很晚没有打捞上来),体力还没有完全恢复,衣服还没有换好,就在打捞现场受到一些貌似官员的发问和指责:你们有打捞证吗?问的我们队员一头雾水!难道救死扶伤、见义勇为、奉献爱心、无偿服务、义务打捞还需要办什么证件吗?真是极为荒唐的谬论,竟出自我们号称人民的公仆的嘴中,道理很简单,如果死者是你的家属你还会这样发问吗?
      我真想不明白,水上救援打捞是高度危险甚至要牺牲自己的生命的一项活动,而我们的水上救援队的队员全然不顾这些,而是非常执着的从事这项工作,他们是我们心中的英雄,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可就是这些人总受到一些社会上一些丧失道德基准人的不公平待遇、恶毒攻击、无理谩骂!
    天啊!做点好事咋恁难!





http://bbs.china-ws.org/viewthread.php?tid=235444&extra=
这是我发在郑州冬泳协会专区上的一个帖子,谢谢大家的浏览!

昭陵剑 发表于 2010-8-3 12:55

一方是义务救援,
一方是天价打捞。

堵住其不义财路,
怎能不火冒三丈?!

延边随风 发表于 2010-8-3 13:00

因为义务挡住了别人的财路,因为义务盖过了职能部门的责任-----这话对极了!

象鼻头 发表于 2010-8-3 14:03

无语.......................

尘埃落定 发表于 2010-8-3 17:23


    朗朗乾坤,天理昭昭,人在做,天在看!我相信这个世界是有因果报应的!

和平鸽 发表于 2010-8-3 17:31

回复 1# 荥阳老龙王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好人一定会有好报的。

春不回 发表于 2010-8-3 17:43


因为义务挡住了别人的财路,因为义务盖过了职能部门的责任

颜影嫣 发表于 2010-8-3 18:35

;P:lol:'(:funk:

微微一笑 发表于 2010-8-3 20:51

朗朗乾坤,天理昭昭,人在做,天在看!我相信这个世界是有因果报应的!
尘埃落定 发表于 2010-8-3 17:23 http://bbs.china-ws.org/images/common/back.gif


   是的,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冰川美人 发表于 2010-8-4 00:07

朗朗乾坤,天理昭昭,人在做,天在看!我相信这个世界是有因果报应的!

白条 发表于 2010-8-4 07:51

:victory::victory::handshake

杨凯202 发表于 2010-8-4 08:12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北极熊56 发表于 2010-8-4 11:45

义务打捞碍你什么事?招你什么了?惹你什么了?蚍蜉撼树谈何易?你越是恶毒攻击和谩骂越证明商丘水上救援队的光荣和伟大!

海里 发表于 2010-8-4 12:46

做好事不求回报!

冰水飞鱼 发表于 2010-8-4 14:52

“因为义务挡住了别人的财路,因为义务盖过了职能部门的责任。”真是一针见血的道出了某些人的嘴脸.

快刀 发表于 2010-8-4 17:03

"就在打捞现场受到一些貌似官员的发问和指责:你们有打捞证吗?问的我们队员一头雾水!难道救死扶伤、见义勇为、奉献爱心、无偿服务、义务打捞还需要办什么证件吗?真是极为荒唐的谬论,竟出自我们号称人民的公仆的嘴中,道理很简单,如果死者是你的家属你还会这样发问吗?6 W# p! N# O1 h"

某些政府官员的麻木让人气愤!应该揪出来曝光!

他们做不了或者是不愿意做的事我们给做了,他们感到“没面子了”,发出这样质问的官员就他XX的应该下岗。

冰之雅 发表于 2010-8-4 20:24

他们是我们心中的英雄,我们应该向他们学习!
向水上救护英雄们致敬!

冬泳343 发表于 2010-8-4 20:41

[因为义务挡住了别人的财路,因为义务盖过了职能部门的责任。]当今社会挡了别人财路就会找你麻烦事不少!!

茗茶 发表于 2010-8-5 07:02

赶紧去青海帮忙打捞驻马店参加游泳比赛失踪的队员,向全国宣告我们河南人的团结和大爱!!!!!!!

白白鲨 发表于 2010-8-5 13:35

坚持就是胜利。希望多宣传,取的公众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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