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七届全国冬泳锦标赛的通知 (转贴)
关于举办第十七届全国冬泳锦标赛的通知2010-06-22 15:49:00 中国游泳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群体处,总政宣传部文体局、总参军训与兵种部、体育局、各行业体协、体育院校办公室,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会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动我国冬泳事业发展,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主办,乌鲁木齐市体育局承办的第十七届全国冬泳锦标赛,将于2010年9月28日至29日在乌鲁木齐市红山游泳场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曹庆珠、林森林(游泳中心)、刘中(新疆)
二、裁判
总裁判:于晓光(辽宁)
副总裁判:白钢(北京)、李晓寰(女、黑龙江)、顾有华(广东)、新疆1人
裁判长:赵志力(女、江西)、朱兵(山西)、薛振(辽宁)、傅红山(山东)、刘刚、李忠广(安徽)
编排记录长:高岩(北京)
三、 要求
(一)请上述人员于9月25日到红山游泳中心报到。
(二)上述人员食宿、差旅费(硬卧火车票或半价以下机票)由组委会负担。
(三)请所有裁判员自带成人游泳竞赛规则、裁判法。
(四)裁判员不得兼任教练员和领队工作。
(五)凡参加裁判工作者,必须参加赛前培训。
四、其它
(一)请各参赛队遵守当地习俗,到大会指定宾馆住宿。
(二)请各参赛队指定专人,报到时确认参赛项目。
(三)请各参赛队指定专人于9月27日16:00时,参加组委会,裁判、领队和教练员技术会议,未参加者后果自负。
(四)请各参赛队自带2米×3米的队旗。
附件:1、竞赛规程
2、项目设置表
3、竞赛日程
4、报名表
5、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6、接待指南
二O一O年六月九日 本帖最后由 启明 于 2010-7-22 12:11 编辑
附件1:
第十七届全国冬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0年9月28日至29日在乌鲁木齐市红山游泳场举行。
二、竞赛项目
(一)单项: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蛙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100米蝶泳,4×50米自由泳、4×50米混合泳。
(二)表演项目:50米不老松组,50米夫妻结伴游组。
三、参加单位
各省(区、市)游泳代表队,各“游泳之乡”、“先进游泳池馆”代表队,香港、澳门特区游泳代表队,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各会员单位及特邀单位。
四、参加办法
(一)年龄规定
1、青年组:25-29岁组(1981年1月1日至1985年12月31日出生者),
30-34岁组(1976年1月1日至1980年12月31日出生者),
35-39岁组(1971年1月1日至1975年12月31日出生者)。
2、中年组:40-44岁组(1966年1月1日至1970年12月31日出生者),
45-49岁组(1961年1月1日至1965年12月31日出生者),
50-54岁组(1956年1月1日至1960年12月31日出生者)。
3、老年组:55-59岁组(1951年1月1日至1955年12月31日出生者),
60-64岁组(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者),
65-69岁组(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者)。
4、不老松组:70岁以上组(194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者)。
5、夫妻结伴游组年龄不限。 (二)持有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县级以上医院近期健康证明,并交纳报名费和保险费均可报名。
(三)各单位报名人数不限,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
(四)运动员必须递交由本人签名的《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五)老、中、青各年龄组接力项目限报1个队。
(六)老年组接力项目至少有1名女运动员参加。
(七)现役运动员不得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最新《成人游泳竞赛规则》和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的各有关竞赛规定。
(二)所有比赛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三)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本届赛会参赛证和第二代本人身份证原件(夫妻结伴游组运动员要持户口或结婚证复印件),无证者不得参加比赛。
(四)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并按有关竞赛条例予以处罚。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年龄组各单项录取前8名,颁发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制作的竞赛证书。
(二)老、中、青年龄组团体录取前8名,颁发奖品(由承办单位准备)。
(三)团体总分录取前10名,颁发奖品(由承办单位准备)。
(四)不老松组和夫妻结伴游组不录取名次。
(五)设“优秀组织奖”
1、评选比例为10比1。
2、奖评选条件:
(1)方队整齐,着装(泳装)统一;
(2)步伐整齐,口号响亮;
(3)队旗及本队标志明显;
(4)方队表演有创意,形式新颖;
(5)安保措施得力,活动始终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
(6)严格遵守大会纪律,听从大会统一指挥;
(7)组织有力,动作迅速,步调一致。
(六)计分办法:
1、各单项按9、7、6、5、4、3、2、1记分。
2、年龄组团体和接力项目按27、21、18、15、12、9、6、3记分。
3、不老松组各队记取8人,每人记取4分。
4、夫妻结伴游组每对记取6分。 5、团体总分计分方法:
(1)各队各年龄组单项前8名中,只记取名次列前的2人成绩得分,空出名次依次递补。
(2)各单项、接力项目、不老松组、夫妻结伴游组得分累计相加记取团体总分。
(3)团体总分相同,以第1名多者名次列前;再相同以第2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七、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各单位必须用电脑按规定格式填写报名表(加盖公章),于8月2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一式两份分别以电子邮件和邮寄/传真至主办单位:(邮编:100763,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社活部,联系人:张梅、李晓寰,电话:010-67170581,传真:010-67170595,电子邮箱:shb67170581@163.com)和承办单位:(邮编:830096,新疆乌鲁木齐市新民西街90号,新疆乌鲁木齐市体育局,联系人:姚舒健、钱文斌,电话/传真0991-4668072、4668076,手机:18999913821、18999913827)
2、逾期报名不予安排比赛,如网上报名和邮寄报名表出现不一致时,以加盖公章的报名表为准。
(二)报到
请各参赛队于9月26日到乌鲁木齐市滨河南路284号,红山游泳中心报到。联系人:李新强、罗文利,电话/传真:0991-4546921、13999151811、18999909066。 八、经费
(一)每人每项交纳报名费30元。
(二)每队交纳接力项目100元。
(三)每人交纳保险费21元。
(四)中国游泳协会冬泳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在交费总额中优惠报名费100元。
(五)团体会员60岁以上(含60岁)者和不老松组不收报名费,非团体会员60岁以上(含60岁)者收报名费。
(六)大会期间提供医疗服务,所需费用自理。
(七)组委会将向各参赛队免费提供1份秩序册和成绩册,如另有需求可向组委会购买。
九、仲裁与裁判
仲裁、裁判长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指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秩序册和成绩册要求
(一)秩序册上须标明每个运动员的组别和出生年。
(二)成绩册编排顺序为先男后女、先小后大、先短后长。项目顺序为自由泳、仰泳、蛙泳、蝶泳和自由泳接力、混合泳接力、不老松50米组、夫妻结伴游组。
(三)秩序册和成绩册一律为16开本,由赛区分发给各队。 附表2:第十七届全国冬泳锦标赛年龄组竞赛项目设置表(略) 附件3: 第十七届冬泳锦标赛竞赛日程
第一场9月28日
1、男子65-69岁组100米自由泳 2、女子65-69岁组100米自由泳
3、男子60-64岁组100米自由泳 4、女子60-64岁组100米自由泳
5、男子55-59岁组100米自由泳 6、女子55-59岁组100米自由泳
7、男子50-54岁组100米自由泳 8、女子50-54岁组100米自由泳
9、男子45-49岁组100米自由泳 10、女子45-49岁组100米自由泳
11、男子40-44岁组100米自由泳 12、女子40-44岁组100米自由泳
13、男子35-39岁组100米自由泳 14、女子35-39岁组100米自由泳
15、男子30-34岁组100米自由泳 16、女子30-34岁组100米自由泳
17、男子25-29岁组100米自由泳 18、女子25-29岁组100米自由泳
19、男子65-69岁组50米蝶泳 20、女子65-69岁组50米蝶泳
21、男子60-64岁组50米蝶泳 22、女子60-64岁组50米蝶泳
23、男子55-59岁组50米蝶泳 24、女子55-59岁组50米蝶泳
25、男子50-54岁组50米蝶泳 26、女子50-54岁组50米蝶泳
27、男子45-49岁组50米蝶泳 28、女子45-49岁组50米蝶泳
29、男子40-44岁组50米蝶泳 30、女子40-44岁组50米蝶泳
31、男子35-39岁组50米蝶泳 32、女子35-39岁组50米蝶泳
33、男子30-34岁组50米蝶泳 34、女子30-34岁组50米蝶泳
35、男子25-29岁组50米蝶泳 36、女子25-29岁组50米蝶泳
37、男、女混合老年组4×50米混合泳接力
38、男子中年组4×50米混合泳接力 39、女子中年组4×50米混合泳接力
40、男子青年组4×50米混合泳接力 41、女子青年组4×50米混合泳接力 第二场9月28日
1、男子65-69岁组100米蛙泳 2、女子65-69岁组100米蛙泳
3、男子60-64岁组100米蛙泳 4、女子60-64岁组100米蛙泳
5、男子55-59岁组100米蛙泳 6、女子55-59岁组100米蛙泳
7、男子50-54岁组100米蛙泳 8、女子50-54岁组100米蛙泳
9、男子45-49岁组100米蛙泳 10、女子45-49岁组100米蛙泳
11、男子40-44岁组100米蛙泳 12、女子40-44岁组100米蛙泳
13、男子35-39岁组100米蛙泳 14、女子35-39岁组100米蛙泳
15、男子30-34岁组100米蛙泳 16、女子30-34岁组100米蛙泳
17、男子25-29岁组100米蛙泳 18、女子25-29岁组100米蛙泳
19、不老松组50米
20、男子65-69岁组50米仰泳 21、女子65-69岁组50米仰泳
22、男子60-64岁组50米仰泳 23、女子60-64岁组50米仰泳
24、男子55-59岁组50米仰泳 25、女子55-59岁组50米仰泳
26、男子50-54岁组50米仰泳 27、女子50-54岁组50米仰泳
28、男子45-49岁组50米仰泳 29、女子45-49岁组50米仰泳
30、男子40-44岁组50米仰泳 31、女子40-44岁组50米仰泳
32、男子35-39岁组50米仰泳 33、女子35-39岁组50米仰泳
34、男子30-34岁组50米仰泳 35、女子30-34岁组50米仰泳
36、男子25-29岁组50米仰泳 37、女子25-29岁组50米仰泳
38、男、女混合老年组4×50米自由泳接力 第三场9月29日
1、男子65-69岁组50米蛙泳 2、女子65-69岁组50米蛙泳
3、男子60-64岁组50米蛙泳 4、女子60-64岁组50米蛙泳
5、男子55-59岁组50米蛙泳 6、女子55-59岁组50米蛙泳
7、男子50-54岁组50米蛙泳 8、女子50-54岁组50米蛙泳
9、男子45-49岁组50米蛙泳 10、女子45-49岁组50米蛙泳
11、男子40-44岁组50米蛙泳 12、女子40-44岁组50米蛙泳
13、男子35-39岁组50米蛙泳 14、女子35-39岁组50米蛙泳
15、男子30-34岁组50米蛙泳 16、女子30-34岁组50米蛙泳
17、男子25-29岁组50米蛙泳 18、女子25-29岁组50米蛙泳
19、夫妻结伴游50米
20、男子50-54岁组100米蝶泳 21、女子50-54岁组100米蝶泳
22、男子45-49岁组100米蝶泳 23、女子45-49岁组100米蝶泳
24、男子40-44岁组100米蝶泳 25、女子40-44岁组100米蝶泳
26、男子35-39岁组100米蝶泳 27、女子35-39岁组100米蝶泳
28、男子30-34岁组100米蝶泳 29、女子30-34岁组100米蝶泳
30、男子25-29岁组100米蝶泳 31、女子25-29岁组100米蝶泳
32、男子中年组4×50米自由泳接力33、女子中年组4×50米自由泳接力 第四场9月29日
1、男子65-69岁组50米自由泳 2、女子65-69岁组50米自由泳
3、男子60-64岁组50米自由泳 4、女子60-64岁组50米自由泳
5、男子55-59岁组50米自由泳 6、女子55-59岁组50米自由泳
7、男子50-54岁组50米自由泳 8、女子50-54岁组50米自由泳
9、男子45-49岁组50米自由泳 10、女子45-49岁组50米自由泳
11、男子40-44岁组50米自由泳 12、女子40-44岁组50米自由泳
13、男子35-39岁组50米自由泳 14、女子35-39岁组50米自由泳
15、男子30-34岁组50米自由泳 16、女子30-34岁组50米自由泳
17、男子25-29岁组50米自由泳 18、女子25-29岁组50米自由泳
19、男子50-54岁组100米仰泳 20、女子50-54岁组100米仰泳
21、男子45-49岁组100米仰泳 22、女子45-49岁组100米仰泳
23、男子40-44岁组100米仰泳 24、女子40-44岁组100米仰泳
25、男子35-39岁组100米仰泳 26、女子35-39岁组100米仰泳
27、男子30-34岁组100米仰泳 28、女子30-34岁组100米仰泳
29、男子25-29岁组100米仰泳 30、女子25-29岁组100米仰泳
31、男子青年组4×50米自由泳接力32、女子青年组4×50米自由泳接力 本帖最后由 启明 于 2010-7-22 12:30 编辑
附件4: 第十七届全国冬泳锦标赛报名表
单位: 领队: 教练员: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组别
50米自由 100米自由 50米蛙泳 100米蛙泳 50米仰泳 100米仰泳 50米蝶泳100米蝶泳
4×50自接 4×50混接 50米不老松 50米夫妻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盖章: 医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
一、我完全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及其它不适合游泳运动的疾病)。因此我郑重声明,可以正常参加2010年第十七届全国冬泳锦标赛。
二、我充分了解本次活动期间的训练或比赛有潜在的危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或事故,我会竭尽所能,以对自己的安全负责任的态度参赛。
三、我本人愿意遵守本次比赛活动的所有规则规定;如果本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本人将立刻终止参赛或告之赛会官员。
四、我愿意按照赛事的有关要求接受药物检查。
五、我本人以及我的继承人、代理人、个人代表或亲属将放弃追究所有导致伤残、损失或死亡的权利。
六、我同意接受主办方在比赛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负担。
本人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人签署此责任书纯属自愿。
代表队:
参赛者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6:
第十七届全国冬泳锦标赛服务指南
第十七届全国冬泳锦标赛于9月28日至29日在乌鲁木齐市红山游泳场举行。组委会将提供相关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提供食宿预定服务
各参赛队可根据赛区提供的《第十七届全国冬泳锦标赛宾馆接待及住宿标准》自行联系食宿;如各参赛队需要组委会代为预定住宿,请在报名时向组委会预交2000元订金,(户名:宋净轩,帐号:6222023002011753723,开户行:工商银行),并将汇款凭据以及预定宾馆名称和房间数传至组委会。
二、 提供返程车票预定服务
各参赛队如需预定返程票,请填写《返程车票订票单》,
报到时交费。否则,自行解决。
三、提供接送预定服务
各参赛队如需接送服务,请填写《接送站服务预订单》,组委会将按市场价格联系安排接送车辆。
四、提供旅游预定服务
各参赛队如需预定旅游服务,请填写《旅游服务预订单》报到时交费。
上述预定服务必须于8月25日前传至组委会会务处,联系方式:邮编:830000,地址:乌鲁木齐市滨河南路284号,红山游泳中心。联系人:李新强,电话:0991-4538919,13999151811,传真:0991-4546921。
2010年第十七届全国冬泳锦标赛
返程车票预订单
单位
(团体) 起点 到达地 车次 日期 数量 硬卧 备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10年月 日 去鲁木齐看看真行: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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