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真正爱过的人不会懂--沉默
<P align=center> </P><BLOCKQUOTE> <FONT color=#cc00ff size=4> 美的回忆,学会放弃,让彼此都能有一个更轻松的开始。遍体鳞伤的爱并不一定刻骨铭心。这一程情深缘浅,走到今天,已经不容易,轻轻地抽出手,说声再见。真的很感谢,这一路上有你!曾说过爱你的,今天,仍是爱你。只是,爱你,却不能与你在一起。一如爱那原野的红玫瑰,爱它,却不能携它归去。 <BR><BR> 渴望得太多,反而会生出许多的烦恼。其实,生活并不需要这些无谓的执著,没有什么是绝对割舍不了的。在生命里,也没有说什么失去了就活不了的。你要想生活得轻松,就得学会放弃。拿得起,放得下,才能不为执著所苦。因为有选择就有放弃,学会放弃有时是一种解脱。 <BR><BR> 现实生活中,每一种事.每一样东西都会随时发生变化,绝对没有一定的说法。有时候,只有放弃才能得到,许多人却不明了,两者的辩证关系。一味地想获得,不想放弃,结果却什么也得不到。有时候,只有选择放弃,你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每个人要懂得放弃,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真正属于自己的东西。 <BR><BR> 谁说喜欢一样东西就一定要得到它。有时候有些人,为了得到他喜欢的东西,费尽心机,不择手段,以至走向极端。也许他得到了他喜欢的东西,但是在他追逐的过程中,所失去的东西也将无法计算,他付出的代价是用得到的东西所无法弥补的。也许这沉重的代价直到最后才被发现罢了。其实真心喜欢一样东西,不一定要得到它的。 <BR><BR> 每一份感情都很美,每一程相伴也都令人陶醉。不能拥有的遗憾,会让我们更缱绻。半夜无眠的思念,会让我们更觉留恋。感情是一份没有答案的问卷,苦苦的追寻并不能让生活更圆满。也许一点遗憾,一丝伤感,会让这份答卷更隽永,也更永久。 <BR><BR> 其实喜欢一个人,并不一定要和他在一起,虽然有人常说“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但是并不是所有拥有的人都感觉到快乐。喜欢一个人,最重要的是让他快乐,因为他的喜怒哀乐都会牵动你的心绪。所以也有这样一句话:“你快乐,所以我快乐。” <BR><BR> 喜欢一样东西,就要学会欣赏它珍惜它,使它变得弥足珍贵。 <BR><BR> 喜欢一个人,就要让他快乐,让他幸福,使那份感情更诚挚。 <BR><BR> 如果你做不到,那你最好还是放手吧。有些时候,应该要学会放弃,因为放弃也是一种美丽。<BR></FONT><A href="http://bbsimg.qianlong.com/upload/01/15/55/84/1155584_1172714643125.jpg" target=_blank><FONT color=#cc00ff size=4><IMG alt=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src="http://bbsimg.qianlong.com/upload/01/15/55/84/1155584_1172714643125.jpg" onload="javascript:if(this.width>screen.width-333)this.width=screen.width-333" border=0></FONT></A></BLOCKQUOTE> <FONT size=5>三八节时我一定去</FONT> <FONT face=华文新魏 color=#0000ff size=6>欢迎秋雨给我们助兴,我以为你上班脱不开身呢!</FONT> <FONT color=#cc00ff size=4><FONT face=华文新魏 color=#0000ff size=5>每一份感情都很美,每一程相伴也都令人陶醉。不能拥有的遗憾,会让我们更缱绻。半夜无眠的思念,会让我们更觉留恋。感情是一份没有答案的问卷,苦苦的追寻并不能让生活更圆满。也许一点遗憾,一丝伤感,会让这份答卷更隽永,也更永久。</FONT> </FONT><BR><BR><IMG src="/attachments/Upfiles/200734221439447.gif"><BR><BR><br><br>[此帖子已被 那仁朝克图 在 2007-3-4 22:14:57 编辑过] 我非常喜欢,希望今后能多看到您的文章.<br> <P>原文由 秋雨 发表: <FONT size=5>三八节时我一定去</FONT> </P><P>哈哈!回错地方了.好,不见不散!</P> 原文由 那仁朝克图 发表: <FONT color=#cc00ff size=4><FONT face=华文新魏 color=#0000ff size=5>每一份感情都很美,每一程相伴也都令人陶醉。不能拥有的遗憾,会让我们更缱绻。半夜无眠的思念,会让我们更觉留恋。感情是一份没有答案的问卷,苦苦的追寻并不能让生活更圆满。也许一点遗憾,一丝伤感,会让这份答卷更隽永,也更永久。</FONT> </FONT><BR><BR><IMG src="/attachments/Upfiles/200734221439447.gif"><BR><BR><BR><BR>[此帖子已被 那仁朝克图 在 2007-3-4 22:14:57 编辑过] <EM><FONT face=隶书 color=#d52bd5 size=5>好文章,不会是作家吧?句句都让人回味无穷,我非常喜欢,希望今后能多看到您的文章.</FONT></EM> 有选择就有放弃,只有放弃才能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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