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培训报名通知
本帖最后由 启明 于 2010-4-5 10:41 编辑为贯彻国家体育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体职鉴字【2009】10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相关工作的通知”,辽宁省游泳救生员、游泳教员初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开始进行,现在受理报名。每期额满开始培训考核。
预计4月中旬在沈阳开班
联系人:沈阳市冬泳运动协会竞赛培训部 史力军
联系电话:024—81656218 本帖最后由 启明 于 2010-4-5 10:49 编辑
游泳救生员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基本要求(一)思想作风正派,遵守救生员守则。(二)具有爬泳、仰泳、蛙泳、潜泳、反蛙泳、踩水等游泳技能。(三)具有现场扑救、观察、入水、接近、解脱、寻找、拖带、上岸和急救能力。(四)身体健康,两眼视力1.0以上、矫正视力在1.5以上。(五)25米速度游: 男:20秒以内 女:22秒以内(六)潜游:20米二、学习内容(一)中国游泳协会,救生协会最新编写教材。(二)救生的有关理论,实际操作技能。三、所需材料及费用 参加人员自带游泳衣、裤、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六张,学费800元(含中国游泳协会救生员注册证书费 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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