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做人的准则丢掉了转
一位85岁的老人被车子撞了,而撞人者说了句“我去叫救护车”后,就逃离现场。看了《一市民“悬赏”车祸目击证人》(见9月10日《兰江导报》三版)一文,笔者很是愤慨。撞人者,你不要生气,笔者真的想到了“人神共怒”、“天人共诛”这些字眼来。
真的,你太缺德了———你连做人的基本准则都丢了
要知道,你撞的是一位85岁高龄的老人。你把老人扶到一边后,利用老人的善良,欺骗他说:“你在这里等着,我去叫救护车,一会儿就回来。”你让这位受伤的老人躺在地上,等你等了一个多小时,还是未见你的人影。你的这种行为,不仅撞伤了老人的身体,更伤透了老人及其家人的心。先哲说过:“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要是这位老人是你的父亲,你会作何感想?要是出了人命,你想想,你又该当何罪?你这样做,对得住自己的良心吗?
当然,见了这些不配做人的人,我们也用不着感叹:“现在的人哪?”———给人一种好像是世风日下的感觉。其实,生活的本来面目就是这样———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是共存同生的,我们不能因为一两堆垃圾就对所有人作出一个坏的评价。也正因为有了“恶”,才更显“善”的可贵。
前些天,国内众多媒体报道,江西省德兴市李宅乡宗儒村农妇陈美丽,丈夫因救火牺牲后,她在自家外墙壁上贴出公告替亡夫还债。高达5万元的债务中,有近4万元是没有任何凭证的。陈美丽全还了。要是有些人,不要说没凭证的债不会还,就是有凭证的债,也许都要赖。
陈美丽的行为不仅感动了当地村民,如今,通过媒体,也感动着国人。她的行为,有力地回击了“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的谶语,她的善心让人间丑恶更显丑恶,也使我们这个社会更显温馨美好。
只有人人怀有善心、良心,只有人人恪守做人的基本准则,我们的社会才能成和谐社会,地球才会成为人类的人居佳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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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马龙猪 于 2009-8-19 04:16 编辑 ] 只有人人怀有善心、良心,只有人人恪守做人的基本准则,我们的社会才能成和谐社会,地球才会成为人类的人居佳境。:victory: :victory: :victory:
心净则国土净 。。。。。。 善恶终有报! 好一个/心净则国土净//好帖我顶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victory: 我们都要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人!谴责那些毫无人味的人!把他们暴露于公德与法律之下!!! "只有人人怀有善心、良心,只有人人恪守做人的基本准则,我们的社会才能成和谐社会,地球才会成为人类的人居佳境。" 善恶终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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