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力和 发表于 2009-8-14 11:52

这是昨天的事

昨天很热今天更热."下河凉快人却没了"这是沈阳晚报的醒目几个大字.岸边,吃了一半的黄瓜,五瓶开了盖的啤酒还没喝完,旁边还有一双拖鞋.可它的主人不在了,被深不可测的丁香湖水带走.8月13日下午的事.
      伍力和转贴2009-8-14日11:46

天地人和 发表于 2009-8-14 15:33

水火无情.不知水情者,切不可被似水柔情所迷惑!!!

海里 发表于 2009-8-14 17:26

吓人啊!:o

马龙猪 发表于 2009-8-14 17:44

下水前,理智一定要清醒,同时还要有明白人在旁边指点这样才安全。

bluesky 发表于 2009-8-17 14:41

安全的警钟长鸣!!!

情意无价 发表于 2009-8-17 15:15

游泳一定要结伴而行。

江南 发表于 2009-8-17 17:27

原帖由 天地人和 于 2009-8-14 15:33 发表 http://bbs.china-ws.org/images/common/back.gif
水火无情.不知水情者,切不可被似水柔情所迷惑!!!
生命只有一次好好珍惜吧!

蛙☆女 发表于 2009-8-18 22:51

游泳是一項很好的运动,但是必须注意安全,不能拿生命当儿戏,因为生命只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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